关于公开征求《铜川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意见建议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物业服务收费行为,维护业主、物业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人的合法权益,理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机制,明晰物业服务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计费方式以及各方权利义务,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本地实际,我委组织起草了《铜川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细则》)。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建议,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一、征求意见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26年10月9日至2026年11月8日。逾期未反馈的,视为无意见。
二、征求意见范围
广大业主、物业使用人、物业服务人、相关行业单位及社会各界人士。
三、意见建议反馈途径
社会各界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意见建议,反馈材料请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便于后续沟通对接:
电子邮件:邮箱地址tcswjj5758@163.com;
电话(传真):0919-3185756
信函邮寄: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邮编:727000。信封请注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意见建议”。
现场报送:前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3号楼416室现场提交书面意见材料。
填写提示:提出修改建议,请写明对应条款序号、修改理由以及具体修改方案,建议尽量详实具体。
四、其他有关事项
《细则》全文可在铜川市发展改革委网站通知公告栏查阅、下载。
我委将对收集到的意见建议进行梳理汇总,充分吸纳合理可行的意见,对《细则》文稿作进一步修改完善。所有意见建议请在规定征求意见期限内报送,超出期限不予受理。
特此公告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10月8日
网络编辑:价格收费管理科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