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陕西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成员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22-06-01 09:32

各区县、新区发改局,有关行业协会、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省委、省政府节能降碳的决策部署,发挥高端专业技术人才在推进全省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工作中的智库作用,更好服务我省节能审查、项目咨询、评审验收等工作。现我委拟征集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专家库成员。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业分类

(一)节能降碳类:工业节能(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交通运输节能(城市交通、铁路、水运等);建筑节能(公用工程、工民建、家用及办公电器、照明器具等);机械设备节能(锅炉、风机水泵、电机变压器、发动机、通信电子、其他通用机械设备);公共机构节能。

(二)环境保护资源利用类: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绿色低碳、环境管理、环境工程、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

(三)财经类:技术经济与概算、经济管理、财务会计等。

二、入选专家库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坚持原则,态度认真,在研究或评审活动中能够做到客观公正、廉洁自律、遵纪守法。

(二)具有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3年、硕士学位5年以上者视同),实践经验丰富的企业技术人员可放宽至中级技术职称。年龄一般不超过70周岁。

(三)精通专业知识,熟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了解本领域国内外情况和前沿动态,熟悉行业生产工艺和生产技术,承担过设计、诊断、研究、改造、标准(规范、指南)制定或咨询等相关工作。

(四)具有能源(节能)咨询、能源审计、能源管理体系建设、节能评估与规划等节能降耗工作经验,具有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审核、绿色制造体系评价等循环经济工作经验,具有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城镇生活垃圾处理、危险废物处置、园区环境污染治理、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等工作经验者优先。

(五)财金类专家应熟悉本行业项目工程概预算编制,能正确的对项目总投资、工程造价、工业增加值、工业产值等提出意见。

三、报名方式

采取个人申请和单位推荐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填写《陕西省节能专家申请(推荐)表》(附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获奖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复印件),于2022年6月20日前将盖章材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市发展改革委交通环资科(政府3号楼307),同时将附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申请人及其所在单位对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四、审核入库

我委根据报名情况择优推荐至省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将会同相关部门和专家对我委推荐的人员进行资格评审,并核定入选专家库的专家初步名单,经公示后入库。专家库专家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同时我市也将建立专家库,实行动态管理,不定期进行更新和补充。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杭启宇

联系电话:0919-3183607

邮箱:fgwjtzyhjk@126.com

 

  陕西省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领域专家申请(推荐)表.docx

网络编辑:交通资源环境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