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开展2026年度夏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来源:1 发布时间:2026-08-13 11:50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决策部署,持续推进我市节能降碳和节约用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相关规定8月11日至12日,市发展改革委联合市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自查、现场监察等多种形式对市教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法院等十家单位进行了夏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经过现场监察,被监察单位均符合国家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的要求。

网络编辑:铜川市节能监察中心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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