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型规划”系列解读(9)

加快铜川资源型城市转型需着力解决四个突出问题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3-12-30 15:46
  增加就业、消除贫困、加快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改造、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是以煤炭为主导的资源型城市,在转型中需要解决好的四个突出问题。《铜川市资源型城市转型与可持续发展规划(2009—2020年)》,单设一章,提出了解决这四个问题的思路和措施。
  一、实施就业再就业工程,着力化解就业压力
  坚持就业优先原则,把扩大就业作为改善民生、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加快就业政策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多渠道、多方式增加就业岗位。按照“企业自主用工、个人自主择业、政府促进就业、市场调节就业”的思路,努力为失业人员和新增劳动力就业创造条件。通过增加公益性岗位、鼓励自主创业、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有组织地大量输出各种劳务等多种途径拓展、增加就业岗位,年新增城镇就业1.5万人以上。一是大力发展适度技术含量的劳动密集型产业,积极发展生产性服务业、旅游业和社区服务业,扶持个体私营经济和小企业发展,发挥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经济的就业潜能。开发居民生活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后勤保障和社区公共管理的就业岗位以及清洁、绿化、城管、环卫保安、公共设施养护等公益性岗位。二是加大对公共就业机构的投入和就业补助力度,认真执行职业介绍、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再就业扶持政策,加大对煤矿职工技能培训、在岗培训和转岗培训,增强其就业能力、择业能力和职业转化能力。三是加强劳动力市场建设,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和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规范劳动力市场管理,构筑就业与失业预测预警机制,健全就业服务和失业保险组织体系。四是加强社区劳动保障平台建设,建立空岗信息电子台账,适时与职介机构进行信息对接,完善就业信息提供和咨询服务体系。
  二、实施贫困消除工程,努力增加城乡居民收入
  建立城乡居民收入与经济发展同步增长的长效机制和企业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一是增加城镇居民收入。提高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增加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工资和效益工资;落实灵活就业人员社保补贴政策,不断提高公益性岗位补贴;依法规范企业的工资支付行为,清欠企业拖欠职工工资;增加财政转移支付,优先安排百姓关心的医疗、就业、社保等方面支出。二是多渠道增加农村居民收入。加快发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农产品,实施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销售和产业化经营,积极发展高效农业、休闲农业、乡村服务业,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巩固提高农村居民经营性收入;加大劳务培训和输出力度,大力实施“人人技能工程”、“阳光工程”和“雨露工程”,培育劳务经济品牌,扩大面向经济发达地区的“劳务用工”输出,实现劳务输出的结构性增收;调整和完善农业补贴制度,健全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全面落实各项惠农政策,逐步提高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五保户供养等补助标准,增加农村居民转移性收入;建立农民承包地和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逐步实现农村集体土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价,鼓励多种形式的农村土地、林地合作,鼓励农民以土地、林地承包经营权入股,通过租赁、联营等形式增加农村居民财产性收入。三是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以基本生活保障为核心,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社会保障。健全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不断扩大保障范围,对符合保障标准的城乡居民,做到“应保尽保”,稳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逐步实现城乡居民基本生活社会保障均衡化;完善社会保险体系,健全基本养老、基本医疗等社会保险制度,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工作,逐步将非公有制企业、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基本养老保险范围,扩大农村新型养老保险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整合基本医疗保险资源,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一体化;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村居民健康水平,防止农村居民因病返贫、因病致贫;通过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拓展保障资金来源;完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加快建设以居家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支持的城乡养老服务体系,五保集中供养率达到70%;健全农村医疗救助制度,做好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衔接;建立健全法律援助体系,为困难群众提供司法保障;全面建立被征地农村居民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足额落实资金,健全基金监督管理机制,确保被征地农村居民的基本生活。
  三、实施棚户区和采煤沉陷区改造工程,着力改善居住条件
  通过集中建设、异地搬迁、货币补偿等措施,对因采煤沉陷造成损害的住宅、学校、医院等建筑以及道路、供电等公用设施进行综合治理。对棚户区进行改造,对危险地段居民实施整体搬迁。发挥政府在棚户区改造中的主导作用,对居住环境较差、存在公共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不配套的棚户区,按照城市规划要求,通过市场化运作,实施整体拆除,建成公共配套完善、环境优美的城市社区。规模较小的区片,原住户全部迁往外区安置,改造完毕后回迁。规模较大的区片,将整片棚户区按地块进行划分,逐步改造并安置回迁。优先保障破产关闭矿区及居住在采煤沉陷区、棚户区矿工的基本居住权利,加快采煤沉陷区安置小区建设步伐,优先在铜川新区建设安置小区;加快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建设,扩大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住房保障范围,将迁入城区矿工作为市区廉租房和经济适用房保障的重要对象。加大对低收入矿工购买、租房补贴发放的支持力度,逐步帮助分散的煤矿企业职工迁移到市区居住。设立铜川矿区复垦储备金和废弃矿复垦基金,为复垦提供良好的保障。
  四、解决企业历史遗留问题,增强企业发展活力
  积极争取中省支持,用足用活促进资源型城市转型的各项政策,认真解决好企业历史遗留问题。一是加快股份制改革,推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化解企业历史债务,盘活存量资产,增强企业的盈利能力。积极稳妥推进国有企业改制和职工身份转换,对于无法承担巨额改制成本的企业,鼓励其通过土地置换或寻求战略合作等多种方式盘活企业资产。二是争取省级有关部门的支持,解决国有资源型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和省属下划企业拖欠职工“三金”问题。每年从全省就业资金中列支一定比例的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铜川市新兴产业发展,安置下岗职工。三是调动各方积极性,解决好由财政负担的事业型、福利性服务单位向企业转型的平稳过渡。四是采取各种措施,争取省级有关单位支持,解决国有资源型企业拖欠社会保险费问题。
网络编辑:市资源型城市转型办公室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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