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政协十三届六次会议第189号提案的复函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5-12 09:47

民革铜川市委会:

  你委提出的《关于促进铜川PPP模式对外合作的提案》(第189号)收悉。首先,感谢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关心,以及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创新的建议。PPP融资模式起源于欧美国家,现已形成较为完善的系统模式,上世纪80年代PPP模式在我国得以推广。2014年,国务院要求加快建立规范的举债融资机制,并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分别出台了一系列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的指导意见或管理办法,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得到了快速发展。2015年,市发展改革委在充分的调研的基础上,代市政府起草了《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资本投资的实施意见》,并经市政府专题会和市委深改会讨论通过后,并于12月22日以铜政发〔2015〕49号正式印发。《实施意见》第10项提出健全我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要求尽快出台我市PPP实施办法,建立PPP项目库和PPP项目管理体系。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推进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虽然已有了基本的系统框架,仍存在诸多问题和矛盾。为此,以您的宝贵提案为契机,我们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具体情况答复如下:

  一、我市PPP模式推进情况

  (一)健全了推进机制,强化了组织领导。4月22日,市政府办以铜政办发[2016]17号印发了《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通知》,明确了全市PPP推广的主要任务、筛选程序、合同管理、绩效评价和保障措施等,建立了全市PPP联席会议制度,基本实现了“组建一个工作机制,设立一个专门机构,搭建一个制度框架,推出一批示范项目”的四个一目标,为全市PPP推广提供了组织保障。同时,市财政局专门制定了《PPP项目内部工作职责及操作流程》确保了PPP工作有力推进。

  (二)规范了操作流程,取得了一定突破。我市不断加强PPP推广指导,市财政局指导项目单位聘请PPP专业机构进行项目识别、项目准备,科学编制实施方案,开展物有所值评价与财政承受能力论证,保证了项目的申报质量和效率。在全国第二批示范项目中,我省共有5个项目入选,其中我市占3个,分别是南市区集中供热、市老年服务中心和省道309线川陈公路项目。目前,南市区集中供热和耀州区美丽乡村气化工程已开工,市老年服务中心项目已完成项目采购。在全省PPP工作推进会上,我市作为先进地市还进行了经验交流。

  (三)提升了专业水平,提高了项目质量。我市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PPP咨询服务机构,目前,已确定了上海济邦等10加综合服务类机构,锦天城等3家律师事务所,普华永道等3家会计师事务所和国众联等3家资产评估公司作为我市PPP咨询服务机构,并在第一时间在市政府门户网站、铜川日报、市财政局门户网站进行了公告。实践证明,第三方专业机构为全市PPP推广工作发挥有效的促进作用。

  (四)加强了宣传培训,提高了政策水平。为了让全市政府机关和社会充分认识和了解PPP相关政策法规和精神,同时在操作层面有样本参照,市财政局聘请专业咨询机构组织编印了《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政策法规汇编》、《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领导讲话及政策解读》,以及《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实例选编与实操》,向广大干部职工进行了发放,并在铜川日报开设了每月一期的PPP专版。同时,聘请全国知名PPP咨询机构专家和实务操作专家,为全市进行了PPP集中培训,收到了良好效果。

  二、我市在推进中存在的困难

  一是推进主体职责划分不清。目前,我国PPP模式没有顶层制度设计,缺乏统筹协调政策措施,推进主体职责划分不清,导致发展改革和财政部门只能分别按照本系统上级部门的指导和要求开展工作。例如:两部门分别建立了项目储备库,但入库项目存在类别划分不清,数量较少,且出现相互重叠现象,不利于分类推进和上报争取政策性资金支持等。

  二是PPP项目配套政策不健全。由于公用事业收费定价实行政府指导价或政府定价,公用事业项目用地不能划拨给私营企业,私营企业向政策性金融机构融资存在制度壁垒等问题突出。要加快推进PPP模式,就必须进一步健全相关配套政策,消除社会资本对PPP项目的犹豫和观望。

  三是PPP项目监管责任未落实。PPP项目主要包括立项、特许经营者招标时的准入监管,以及项目建设运营时期的绩效监管。目前,我市PPP项目两项监管责任尚未落实,不能保证项目实现真正的物有所值,以及解决市场失灵和群众利益保护等。

  三、下一步准备解决的问题

  一是协同推进发展。目前,我市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十分繁重,既需要推广政府采购类PPP模式,也要大力发展特许经营类PPP模式。我市应明确由发展改革部门主导建立特许经营类PPP制度体系,财政部门主导建立政府采购类PPP制度体系,并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明确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推进PPP项目的职责和分工,理清基本概念和项目范围,加强协调配合,并形成制衡机制,共同推进我市PPP发展。

  二是健全推进政策。我市准备在近期出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的实施意见》,作为我市PPP项目实施的具体依据和操作指南,建立健全PPP工作机制,利益分配机制和风险分担机制等,指导全市上下加快推进PPP项目实施,并按照协同推进的原则,明晰发展改革部门和财政部门对于推进PPP项目的职责和分工。

  三是转变投资模式。对于我市新建或改扩建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应先行通过竞争机制择优选择合作伙伴,吸引各类社会资本参与项目的投融资、建设和运营。经过市场实践后确因客观条件限制无法实现PPP合作的,再行考虑申请政府财政资金建设。

  四是盘活存量资产。对于我市已建成基础设施或公用事业项目,应积极探寻植入PPP模式,引入社会资本,通过项目租赁、重组、转让等方式对原项目进行升级改造或合作经营,盘活现有资产,缓解财政压力。

  五是严格建设程序。我市所有PPP项目都应严格按照项目基本建成程序,由各级发展改革部门从发展战略、产业政策、行业准入等角度进行审查管理。对于特许经营项目,物价部门还应强化进行使用者付费机制审查。对于政府购买服务或财政补贴特许经营项目,财政部门还应强化财政资金投入的专项审查。

  六是落实配套政策。今年内尽快完善我市PPP项目所涉及的财政、金融、用地、定价、资源配置等各项配套政策,确保PPP项目能够优先获得财政、金融、用地的等方面的保障和支持。

  七是建立评估制度。建立我市PPP项目专业评估论证制度,聘请并组建PPP项目专家委员会,在做好单个项目财政承受能力论证和物有所值评价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项目可行性研究,并统筹全市总体发展规划和总体财政承受能力,对项目进行比选论证。

  下一步,我市将继续以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为契机,积极抢抓中省对PPP模式的引导和扶持政策,积极调动社会各界资本力量参与我市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运营和管理,推进我市公共服务供给侧改革,进一步提升我市公共服务产品的供给效率和能力。

  再次感谢你委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为我市加快“四个铜川”建设建言献策。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6年5月12日



  (联系人:赵鑫,电话:3183787)


网络编辑:云丰华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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