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第51号建议的复函

铜发改函〔2015〕48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05-11 09:09
尊敬的汪家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燃煤比烧天然气还清洁,政府应督促电厂技术升级改造的建议》(第5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五年行动计划(2012-2017)》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治污降霾工作要求,根据《陕西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环保厅关于关中火电机组实施烟气超低排放技术改造的通知》(陕发改煤电〔2014〕499号)要求,2014年4月,华能铜川照金电厂率先启动了一期两台60万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并被省环保厅列为了环保改造试点项目。华能铜川照金电厂超低排放改造工程总投资3.75亿元,按照“两台机组整体设计,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采用西安热工研究院燃煤锅炉烟气污染物一体化协同脱除超低排放技术。7月1日,超低排放改造正式开工,11月12日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竣工,11月16日,完成系统调试,正式投入试运行。2014年11月18日至19日,陕西省环境监测中心站对2#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进行了环保监测评估验收。根据监测报告结果,2#机组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的排放浓度均值分别为8mg/m3、2.9mg/m3、6mg/m3,验收结论为:2#机组二氧化硫、烟尘、氮氧化物最大排放浓度符合《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33-2011)规定的以气体为燃料的燃气轮机组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目前,1#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也已开工建设,结合陕西省电网迎峰度冬和检修安排,计划2015年6月完成改造并投入运行。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定将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放在发展第一位,为铜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5月11日       


  (联系人:冯科  电话:0919—3183130)
  (抄送: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
网络编辑:云丰华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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