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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14-07-15 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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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函字〔2014〕38号
对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第171号提案的复函
陈世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铜川节能事业的关心。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也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能源消费需求量不断上升,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于2006年10月16日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铜川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节能工作。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初步测算,2013年我市单位GDP能耗1.497吨标准煤,较2005年的2.16吨标准煤下降30.7%,为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积极推广高效照明,减少公共机构能源消耗
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是我国2008年开始启动的专项节能工作,旨在逐步淘汰在用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灯具。该项工作采取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将补贴资金让渡给消费者的间接补贴方式,城乡居民购买使用中标企业节能灯由财政补贴50%,企事业单位等大宗用户购买由财政补贴30%。
近年来,我市将高效照明推广工作作为惠民生、促节能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广泛面向城乡居民、社区、行政村、公共机构等领域,并选择宜君县尧生乡车村作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加强宣传,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种方式推广,提高了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对高效照明产品的认识,带动了高效照明产品在我市特别是偏远农村的推广工作。初步统计,2010年-2013年,我市共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节能灯35.01万只,据测算可实现年节电约0.17亿千瓦时,实现节能0.61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66万吨。2014年度省上下达我市节能灯推广任务12万只,目前正在开展推广工作。
在公共机构高效照明改造方面,92家市级单位中,东院办公区46家单位和西院办公区14家单位目前已全部完成高效照明改造,其中部分单位使用了节能效率更高的LED照明灯具改造。院外32家单位除10家租用、合用办公场所的单位外,仅市住建局、水务局、人防办、工商局和市检察院未完成高效照明改造。目前,以上5家单位已经列入2014年高效照明改造计划。
此外,我市市政照明全部实现了高效照明,商业领域完成了正阳国际酒店、都市家园酒店等4家商贸企业照明、空调等节能改造,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灯具除特殊用途外基本淘汰完毕。
二、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树立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与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关乎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需要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确定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以来,我市每年均由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环保局等十四个部门及各区县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在铜川电视台、铜川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发放节能减排科普读物及宣传画册、发送节能宣传短信、开展能源短缺体验、公务用车限号等方式,大力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2013年,在新区阳光广场、市一中和长丰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建设了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为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奠定了基础;2014年,结合创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先后在铜川日报开设专版,在户外广场播出公益视频,在高速出入口制作广告,在公交车体及候车厅印制标语、图片等进行节能宣传。近期,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6·5环境日等活动,在铜川日报开辟了“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宣传周专栏,举办了节能减排征文活动;在铜川电视台一套和二套黄金时段播出了我市精心制作的《转型升级话节能》上下集,以及两部节能减排宣传公益短片,并开展了向全市中小学生及社会公众发放节能减排科普读物、环保车辆设施发放等一系列活动,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减排、人人选择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范围。
二、严把项目能评入口,积极发展节能低碳经济
近年来,我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把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强制性指标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严把项目能评关口,努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前三年完成节能目标进度78.9%。
2007年,我市及时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07〕931号),要求新上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编制节能专篇,并严格进行审查,对高于国家规定能耗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11年,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陕发改环资〔2011〕1531号),要求新上项目在审批、核准或备案前必须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或节能登记表,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工作,为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经济建设工作,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网络编辑:云丰华
信息审核:云丰华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推动全市节能减排工作的建议》(第171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铜川节能事业的关心。节约能源资源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也强调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能源消费需求量不断上升,市委、市政府审时度势,于2006年10月16日成立了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为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发展改革委主任为副组长,市级相关部门为成员的铜川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全市节能工作。经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初步测算,2013年我市单位GDP能耗1.497吨标准煤,较2005年的2.16吨标准煤下降30.7%,为建设经济强、文化兴、生态美的全国知名休闲养生城市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积极推广高效照明,减少公共机构能源消耗
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是我国2008年开始启动的专项节能工作,旨在逐步淘汰在用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灯具。该项工作采取以企业为补贴对象、由企业将补贴资金让渡给消费者的间接补贴方式,城乡居民购买使用中标企业节能灯由财政补贴50%,企事业单位等大宗用户购买由财政补贴30%。
近年来,我市将高效照明推广工作作为惠民生、促节能的一项重要措施,充分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以企业为主体,广泛面向城乡居民、社区、行政村、公共机构等领域,并选择宜君县尧生乡车村作为高效照明产品推广示范村,加强宣传,统筹协调,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多渠道、多种方式推广,提高了广大市民和企事业单位对高效照明产品的认识,带动了高效照明产品在我市特别是偏远农村的推广工作。初步统计,2010年-2013年,我市共推广财政补贴高效照明节能灯35.01万只,据测算可实现年节电约0.17亿千瓦时,实现节能0.61万吨标准煤,减排二氧化碳1.66万吨。2014年度省上下达我市节能灯推广任务12万只,目前正在开展推广工作。
在公共机构高效照明改造方面,92家市级单位中,东院办公区46家单位和西院办公区14家单位目前已全部完成高效照明改造,其中部分单位使用了节能效率更高的LED照明灯具改造。院外32家单位除10家租用、合用办公场所的单位外,仅市住建局、水务局、人防办、工商局和市检察院未完成高效照明改造。目前,以上5家单位已经列入2014年高效照明改造计划。
此外,我市市政照明全部实现了高效照明,商业领域完成了正阳国际酒店、都市家园酒店等4家商贸企业照明、空调等节能改造,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灯具除特殊用途外基本淘汰完毕。
二、倡导低碳生活理念,树立生态文明主流价值观
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与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生活方式息息相关,关乎人民生活,关乎民族未来,需要全社会参与、共同监督。1990年国务院第六次节能办公会议确定举办全国节能宣传周活动以来,我市每年均由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环保局等十四个部门及各区县组织开展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通过在铜川电视台、铜川日报等媒体开辟专栏、发放节能减排科普读物及宣传画册、发送节能宣传短信、开展能源短缺体验、公务用车限号等方式,大力绿色低碳生活理念。
2013年,在新区阳光广场、市一中和长丰市场等人口密集区建设了城市公共自行车服务系统,为积极倡导绿色出行奠定了基础;2014年,结合创建全国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先后在铜川日报开设专版,在户外广场播出公益视频,在高速出入口制作广告,在公交车体及候车厅印制标语、图片等进行节能宣传。近期,结合全国节能宣传周、6·5环境日等活动,在铜川日报开辟了“携手节能低碳,共建碧水蓝天”节能宣传周专栏,举办了节能减排征文活动;在铜川电视台一套和二套黄金时段播出了我市精心制作的《转型升级话节能》上下集,以及两部节能减排宣传公益短片,并开展了向全市中小学生及社会公众发放节能减排科普读物、环保车辆设施发放等一系列活动,绿色、节能、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更加深入人心。今后,我们将继续加大节能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全社会广泛参与节能减排、人人选择绿色低碳生活的良好范围。
二、严把项目能评入口,积极发展节能低碳经济
近年来,我市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基本国策,认真贯彻十八大“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决策,把节能减排目标作为强制性指标列入目标考核体系,积极淘汰落后产能,严把项目能评关口,努力推进结构调整,着力发展循环经济,节能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十二五”前三年完成节能目标进度78.9%。
2007年,我市及时下发了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加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工作的通知》(陕发改环资〔2007〕931号),要求新上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必须编制节能专篇,并严格进行审查,对高于国家规定能耗要求的项目,一律不予审批。2011年,转发了省发展改革委《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实施暂行办法》(陕发改环资〔2011〕1531号),要求新上项目在审批、核准或备案前必须单独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表)或节能登记表,并委托专业机构进行审查,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能评工作,为我市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提供了有力保障。
再次感谢您对我市经济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我市经济建设工作,为经济发展建言献策。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年7月15日
网络编辑:云丰华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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