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位居全省第一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5-06-30 11:17
  6月29日,经省政府审核同意,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各市(区)2014年度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结果的通报》(陕发改环资〔2015〕846号)通报了各市(区)2014年度节能目标考核情况。经综合评价,2014年全省12个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结果均为完成以上等级,其中铜川、延安、汉中3市为超额完成等级。按照省政府对各市(区)节能目标责任考核的有关规定,对考核评价为超额完成等级的铜川、延安、汉中3市给予通报表扬并各奖励50万元。
  2014年度我市通过管理制度长效化、宣传培训常态化、节能管理网格化、能源消费减量化、节能投入多元化、产业发展循环化、新能源利用规模化、城镇建设绿色化、交通运输清洁化等九项措施,狠抓工作落实,节能工作取得良好成效。2014年度单位GDP能耗下降6.62%,完成“十二五”节能目标进度的121.07%,降幅居全省第一。
  (撰稿人:冯科)
网络编辑:发改委交通能源科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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