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积极贯彻中省紧急通知精神及时全面清查政府性楼堂馆所建设项目

来源:投资科 发布时间:2013-09-09 10:25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国办发明电[2013]13号)和《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清理检查的紧急通知》(陕政办发[2013]39号)的要求,以及市政府领导批示精神,我委按照市、县(区)两级清查的方式,围绕三个重点方面对政府性楼堂馆所进行了全面清查。一是对是否存在使用财政资金新建、扩建、翻建、购置的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的项目。二是对是否存在以“中心”、“学院”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项目。三是对以业务用房为主的建设项目,重点从房屋使用功能和工作实际需求情况,参考党政办公楼建设标准进行合理界定和清理。
    经过清查,我市建设项目均能够按照项目基本建设程序,以及相关法规文件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未发现违规审批和违规建设情况。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一次全会会议精神,加大对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的监管,严把项目审查审批关,纪检机关将对政府性投资项目加强全程监督,建立项目清查长效机制,切实维护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和执行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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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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