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川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印发《铜川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陕西省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实施措施》,扎实推进《铜川市贯彻落实<陕西省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实施方案>分工安排》《铜川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确定的各项任务,确保改革任务落细落实。结合工作实际,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铜川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职能做好相关工作。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5月4日
(信息公开形式:公开)
铜川市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体制改革2023年工作要点
为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统筹推进要素市场化改革和市场体系建设,更好的促进改革和发展深度融合、高效联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要点。
一、完善经济基础制度,保障市场公平竞争
(一)进一步完善现代产权制度。健全以公平为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按照国家部署,落实好产权保护各项措施。弘扬企业家精神,依法保护企业和企业经营者权益,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最大限度减少对市场活动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开展农村产权交易市场规范化建设试点。加大对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化知识产权审判领域改革创新。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完善全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科技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二)严格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市场准入“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鼓励和有序引导民间资本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准入的所有行业和领域。畅通市场主体对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的意见反馈渠道,完善上下联动、部门协同常态化清理排查机制,建立市场准入壁垒投诉平台,定期筛选政务服务“12345”热线反馈线索,对涉及相关市场准入问题“发现一起,推动解决一起”。(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工商联按职责分工落实)
(三)完善公平竞争制度。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强化公平竞争审查刚性约束。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开展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加强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做好与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有效衔接,着力破除地方保护和行政性垄断。推进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试点工作,便利企业申报,提升审查效能。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开展合规辅导,提升经营者竞争合规意识。(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加强信用体系建设。深入实施《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陕西省公共信用信息条例》,按期启动公共信用信息目录和失信惩戒、守信激励措施清单版本更新迭代,依法依规实施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加快数字化信用金融发展,及时、准确、完整、安全共享各类涉企信息。突出重点领域信用监管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信用监管应用领域,丰富信用应用场景,探索以专用信用报告替代行政合规证明。常态化开展政务诚信评价,发挥政务诚信监测预警作用。(市政府办(市联合征信中心)牵头,市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二、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提升市场运行效率
(五)推动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纵深推进“亩均论英雄”综合改革”。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不断创新土地供应方式,探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供地方式,全面推行工业项目“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持续加快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促进低效用地再开发,持续推进存量土地盘活利用。(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六)引导劳动力要素合理畅通有序流动。畅通劳动力和人才社会性流动渠道,持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逐步推进建立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落实常住人口享有与户籍人口同等的就业创业、社会保险等基本公共服务。突出品德、能力、业绩评价导向,持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才定期服务乡村激励机制,支持和鼓励事业单位科研人员入乡创新创业。(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七)推进资本要素市场化配置。紧抓注册制改革实施机遇,加大企业上市培育力度,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多层次资本市场上市挂牌。鼓励各类企业通过沪深交易所、银行间债券市场,综合利用企业债、公司债、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等债券品种发债融资。健全多层次金融服务体系,提高中小微企业获贷率、首贷率和信用贷款比率。持续完善重点产业链金融服务体系,强化重点企业链融资保障。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市金融办、市发展改革委、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铜川银保监分局、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八)加快发展技术要素市场。完善科技创新资源配置方式,打造秦创原铜川创新驱动平台。深化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探索“先投后股”等创新模式,实施科技型企业创新发展倍增计划,持续开展科技型企业“登高、升规、晋位、上市”四大工程。加快技术要素和资本要素融合发展,引导社会资本运作市场力量强化中试环节,支持高校院所等科研事业单位在我市开展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九)培育发展数据要素市场。发展以数据要素为核心的数字经济,实施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加快数字技术在文旅、农业、物流、电商、金融等领域融合应用。推进政府数据整合开放共享,规范政务数据和数字政府各类资源管理。推进政务云、行业云发展,做好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鼓励企业“上云用数”。(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工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积极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试点。支持各要素主管部门在各自领域开展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试点,支持要素配置综合改革方面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因地制宜开展差异化试点改革。总结覆盖面广、代表性强的先进典型,以点突破带动全局,破除阻碍要素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全面提高要素协同配置效率。(市级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
三、完善所有制结构,增强微观主体活力
(十一)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制定新一轮国企改革深化提升行动方案,推动企业内部同质化整合,建立企业风险防控和亏损治理长效机制。加强国有企业在创新能力建设和前瞻性战略产业领域的投入力度,发挥国有企业在落实碳达峰碳中和发展战略、保障粮食和能源安全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国有企业在优化和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中发挥骨干作用,带动大中小企业融合发展,形成优势产业集群。(市国资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二)推动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推进竞争类国有企业实施混合所有制改革,对国有资本不在绝对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探索更加灵活高效的监管制度。推进自然垄断行业改革,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建立转供环节监管长效机制。(市国资委、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壮大。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民营企业发展环境,加快“一件事一次办”集成改革,全面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深入实施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推动民营经济扩增量、提质量。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要素保障,推动破除民营企业在审批许可、市场准入、招投标等方面不公平的隐性壁垒,健全对民营经济的法治保障,维护和促进民营企业在市场中公平竞争。(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四、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提升宏观治理能力
(十四)加快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推动市场制度规则与全国统一大市场标准要求相衔接,持续对违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进行清理整改。在维护全国统一大市场前提下,推进区域内和跨区域协作。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以群众关心、市场关切领域为重点,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五)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构建协同高效物流服务体系,促进生产和消费有机联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将交易覆盖范围扩大到依据充分、实践需要的各类公共资源。强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信息交互归集,实现交易信息“一网尽览”,建立健全市场主体信息库,推进电子证照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应用。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推动商贸中心建设改造,完善贯通县乡村的电子商务体系。(市行政审批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六)完善现代财税制度。健全现代预算制度,积极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建设,加强对各类政府资金、资产、资源的整合,提升财政保障能力。推进市县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市区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收入划分、转移支付改革。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改革,对重大政策和项目开展绩效评价,促进预算管理提质增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转型,加强常态化债务风险监测预警,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稳妥化解存量。(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落实)
(十七)创新市场监管体系。健全统一市场管理规则,提升市场监管体系与市场体系的适配水平。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施阶梯式监管,探索推进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沙盒监管”、触罚式监管等模式。提高“双随机、一公开”检查事项覆盖率。持续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整治拖欠企业账款行为,切实减轻各类市场主体的不合理负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鼓励各地区开展区域市场监管协同治理,探索建立跨区域市场监管一体化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按职责分工落实)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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