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半月改革动态(2011年9月1-15日)

来源:体改科 发布时间:2011-09-28 10:42

    一、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三部门成立领导小组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发证。由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农业部联合组成的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日前成立,并在京召开第一次会议。会议指出,对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要有正确估计,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艰巨性和复杂性。一方面,要做到积极稳妥、规范有序。另一方面,要高度重视土地确权登记发证中的规范化问题,严格依据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有关内容和程序确权登记发证,严禁通过土地登记将违法用地合法化。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和任务分工,国土资源部副部长王世元任领导小组组长,财政部副部长张少春、农业部副部长陈晓华任副组长。国土资源部负责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牵头和组织协调,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财政部负责协调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经费;农业部负责涉及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关工作。按照计划,全国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将分三阶段推进,2011年8月—12月为部署落实阶段;2012年1月—12月全面推进;2013年1月—6月进行阶段性验收总结。
    二、财税体制改革
    中央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会议提出,中央单位政府采购改革要在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一是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实现新突破,编实编细政府采购预算,强化政府采购预算的约束力和执行力,为进一步扩大规模和提升效益奠定基础。二是政府采购标准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建立健全政府采购业务流程和采购文本标准,以及政府采购通用项目配置标准,提高政府采购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三是政府采购信息化建设实现新突破,加快建设中央政府采购电子化管理交易平台,努力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操作,提高政府采购的监管效能和综合效益。四是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实现新突破,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实现政府采购与财税、金融政策的协同,提高绿色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的执行效果。
    《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发布。财政部日前以第64号令发布了《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自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64号令的颁布实施,对于进一步规范资产评估机构的审批,加强对资产评估机构的监督,促进资产评估行业的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64号令是对现行的《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2号)的修订。修订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将名称由《资产评估机构审批管理办法》修改为《资产评估机构审批和监督管理办法》。二是增加特殊的普通合伙组织形式。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可以采用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设立,同时将特殊的普通合伙形式的资产评估机构合伙人实际缴付的出资总额由原规定的10万元提高为30万元。三是细化了对评估机构变更行为的处理。规定资产评估机构可以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合并或者分立、可以转换组织形式、可以跨省级行政区划迁移办公场所等。四是增加了“监督管理”一章。分别对合伙人(股东)及分支机构负责人专职条件、资产评估机构建立内部管理制度、首席评估师制度、职业责任保障机制、资产评估机构的年度报备制度等内容作出了具体的规定。五是增加了“法律责任”一章。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申请人在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设立申请时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者设立分支机构、资产评估机构或者分支机构违反审批和监督管理规定等违法行为,设置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继续对邮政企业代办金融业务免征营业税的通知》。《通知》明确,对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及其所属邮政企业为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及其所属分行、支行代办金融业务取得的代理金融业务收入,自2011年1月1日至2012年12月31日免征营业税。对于本通知到达之日前已缴纳的应予免征的营业税,允许从纳税人以后应缴的营业税税款中抵减或予以退税。
    三、金融体制改革
    保监会发布《保险公司保险业务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办法》规定,保险公司可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转让全部或者部分保险业务,达到自愿退出保险市场或者剥离部分保险业务的目的。《办法》强调,保险业务转让行为不得损害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合法权益的原则。受让方保险公司依照原保险合同,继受转让方对投保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负有的义务。此外,为保障投保人等主体的合法权益,接受业务一方的保险公司必须符合保监会规定的资格与条件,转让方保险公司须就转让相关事宜书面通知投保人、被保险人,并须征得其同意。《办法》将于2011年10月1日正式实施。
    四、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商务部发布《关于评估经营者集中竞争影响的暂行规定》。《暂行规定》明确,审查经营者集中,根据个案具体情况和特点,综合考虑下列因素:参与集中的经营者在相关市场的市场份额及其对市场的控制力;相关市场的市场集中度;经营者集中对市场进入、技术进步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消费者和其他相关经营者的影响;经营者集中对国民经济发展的影响;应当考虑的影响市场竞争的其他因素。《暂行规定》指出,评估经营者集中对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可能性时,首先考察集中是否产生或加强了某一经营者单独排除、限制竞争的能力、动机及其可能性;当集中所涉及的相关市场中有少数几家经营者时,还应考察集中是否产生或加强了相关经营者共同排除、限制竞争的能力、动机及其可能性;当参与集中的经营者不属于同一相关市场的实际或潜在竞争者时,重点考察集中在上下游市场或关联市场是否具有或可能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暂行规定》自2011年9月5日起施行。
    五、教育体制改革
    教育部进一步明确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政策目标。教育部近日举行的新闻发布会表示,将进一步明确师范生免费教育的政策目标。最近教育部正在研究起草加强和完善免费师范生教育的意见:重点为农村学校培养骨干教师;推动地方师范院校开展师范生免费教育,完善农村教师的补充机制;将建立录用和退出机制,使它呈现比较开放的状态,让一切有志于当教师,特别是当农村教师的青年学生加入到这个行业中;更加关注免费师范生在农村中小学如何更健康地成长等。教育部师范教育司有关负责人介绍,10597名首届免费师范毕业生全部到中小学任教,90%以上到中西部中小学任教。下一步将着力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准备采取三个措施:一是推进地方办好中等幼儿师范学校和高师院校学前教育专业;二是实施农村幼儿教师的培训计划,5年内集中培训30万农村幼儿教师;三是颁布幼儿教师的专业标准。
    六、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2010年全国社保基金总收入17071亿元。据财政部网站日前公布的数据:2010年,全国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17071亿元,比上年增长16%,完成预算的111%;总支出13310亿元,比上年增长21%,完成预算的98%;收支相抵,当年结余3761亿元,年终滚存结余21438亿元,比上年增长21%。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12195亿元,比上年增加1788亿元,完成预算的112%;总支出9429亿元,比上年增加1513亿元,完成预算的97%。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649亿元,比上年增加65亿元,完成预算的118%;总支出424亿元,比上年增加56亿元,完成预算的7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3793亿元,比上年增加493亿元,完成预算的109%;总支出3161亿元,比上年增加643亿元,完成预算的103%。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270亿元,比上年增加43亿元,完成预算的116%;总支出179亿元,比上年增加34亿元,完成预算的97%。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64亿元,比上年增加29亿元,完成预算的114%;总支出116亿元,比上年增加23亿元,完成预算的104%。
    七、涉外经济体制改革
    三部门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日前,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联合发布公告,决定改革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优化升级出口收汇与出口退税信息共享机制,并自2011年12月1日起,在江苏、山东、湖北、浙江(不含宁波)、福建(不含厦门)、大连、青岛等省(市)进行试点。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改革的主要内容包括:一是提升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手段,防范外汇收支风险。外汇管理部门将对进出口货物流和贸易收支资金流实施全面核查,根据企业合规情况实施分类管理,并动态调整分类结果。绝大多数企业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将享有最大程度的便利,外汇局加强对违规企业在贸易收支单证审核、业务类型、结算方式、办理程序等方面的监管。二是简化贸易收付汇手续和业务办理流程。企业贸易收付汇后,无需办理核销;合规企业进口付汇单证大幅简化,可凭进口报关单、合同或发票等任一能够证明交易真实性的单证在银行办理付汇。银行为企业办理付汇的单证审核程序大幅简化,出口收汇无需联网核查。三是简化出口退税凭证。试点期间,试点地区出口企业申报出口退税时,不再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税务部门参考外汇管理部门提供的企业出口收汇信息和分类情况,依据相关规定,审核企业出口退税。四是调整出口报关流程。试点期间,试点地区企业出口报关仍按现行规定提供出口收汇核销单。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制度改革全国推广后,国家外汇管理局与海关总署将调整出口报关流程,全面取消出口收汇核销单。五是增强监管合力。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税务总局和海关总署将进一步加强合作,实现数据共享,完善协调机制,严厉打击各种违规跨境资金流动以及骗税、走私等违法行为。
    八、地方改革
    江苏省积极推进“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工作。江苏省委常委会日前召开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了《无锡市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总体方案》。会议进一步明确了改革试点工作的总体要求、重点任务、配套政策和保障措施。会议要求,无锡市要紧紧抓住“两型社会”建设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重大机遇,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认真抓好方案的组织实施,确保改革试点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要紧紧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目标,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主线,坚持创新驱动战略,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方针,以经济转型升级为核心,以太湖水环境综合治理为重点,加大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形成有利于资源节约和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机制,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根本转变和经济社会与人口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率先走出一条创新型经济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新路,为全省改革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湖北省出台《关于进一步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15年,全省社会资本办医的床位数,要力争达到全省总量的20%以上。《意见》从放宽准入范围、营造良好的执业环境、加大政策支持等方面出台了系列优惠。主要有以下方面:一是调整和新增医疗资源时,在符合准入标准的条件下,优先考虑社会资本;鼓励社会资本以收购、兼并、参股等多种形式参与公立医院改制;境外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从“允许类”外商投资项目调整为“鼓励类”;同时,不得无故限制非公立医疗机构执业范围。二是鼓励卫生人才在公立与非公立医疗机构之间合理流动,在科研申报、职称评定、行业学会等方面享受与公立医院同等待遇。在营业税、增值税、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等税费上给予一定的优惠或免除。同时,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以股权融资、项目融资、抵押贷款等方式筹集建设发展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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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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