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改革动态(2012年5月1-31日)
一、总体改革部署
5月23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分析了经济形势,部署了近期工作。会议要求,要继续落实好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企业税负。要坚持稳健货币政策的基本取向,保持合理的社会融资规模,进一步优化信贷结构,更加注重满足实体经济的需求。着力扩大内需,完善促进消费的政策措施。抓紧落实扩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范围,支持自给式太阳能等新能源产品进入公共设施和家庭,加快普及光纤入户,加大对保障性住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支持力度。鼓励民间投资参与铁路、市政、能源、电信、教育、医疗等领域建设。大力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兴业。稳定和完善出口政策,支持企业积极开拓市场,促进外贸稳定增长。落实强农惠农富农政策,努力实现农业再获丰收,保障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稳定和严格实施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
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
5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社会保障“十二五”规划纲要》。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推进制度建设。实现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改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完善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制度和社会救助制度。实施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社会保障政策,完善家庭养老支持政策。大力发展补充保险。(二)加快城乡社会保障统筹。整合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和经办管理资源,提高社会保险统筹层次,建立有效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制度。(三)扩大社会保障覆盖范围。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保障人群实现基本覆盖。完善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政策。(四)逐步提高保障标准,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差距。统筹建立基本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普遍开展和推进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门诊医疗费用统筹。逐步提高各级财政补助标准,职工、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均达到75%左右。(五)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建设,大力发展社会福利和慈善事业。(六)加强社会保障管理与监督。严格基金监管,维护基金安全。加快社会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化、信息化、专业化建设步伐。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财政部在京召开全国新农保和城居保制度全覆盖工作动员视频会议,宣布从2012年7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工作,计划年底前完成。
三、土地管理制度改革
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印发《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办法》对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资金使用范围、预算管理、中央对地方新增费转移支付预算管理、监督检查等进行了规范。《办法》规定,新增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或挪用。鼓励以土地整治项目为平台,统筹安排新增费、用于农业土地开发的土地出让收入、耕地开垦土地复垦费和其他涉农资金。新增费专项用于土地整治支出及其他相关支出。土地整治支出包括基本农田建设支出、土地整理支出、耕地开发支出。其他支出包括基本农田保护支出、土地整治管理支出和财政部商国土资源部确定的其他支出。《办法》还提出,新增费预算草案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使用的原则。
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新农合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启动。卫生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日前联合下发《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地要从2012年开始积极推进统筹区域内定点医疗机构和病种全覆盖的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争取到2015年实现在所有的统筹地区全面实施的目标。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发出《关于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正式对外发布《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要求各地全面规范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进一步减轻患者负担。《通知》规定,《全国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规范(2012年版)》公布的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为各级各类非营利性医疗卫生机构提供医疗服务收取费用的终级项目,各地不得以任何形式分解收费。公布的项目规范明确了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具体内涵,尽量将一次性医用耗材纳入项目打包收费,严格控制了允许向患者单独收费的耗材品种和数量。《通知》规定各地不得以新设备、新试剂、新方法等名义新增医疗服务价格项目,不得区分方法或试剂制定检验类项目价格。
卫生部等三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2012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通知》,就做好2012年新农合工作提出要求:加大财政投入,进一步提高筹资水平;提高保障水平,减轻群众经济负担;全面推进大病保障试点工作;加快推进商业保险机构参与新农合工作;加快推进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完善和改进基金管理工作,适应医改工作大局;加快新农合信息系统建设,开展“一卡通”试点工作。
五、邮政体制改革
邮政局审议通过《邮政普遍服务“十二五”规划》。《规划》回顾了“十一五”期间邮政普遍服务的发展情况,研判了“十二五”期间的发展形势。就“十二五”期间的邮政普遍服务发展,《规划》从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等方面予以明确。《规划》提出,到2015年,构建覆盖城乡、惠及全民、水平适度、可持续发展的邮政普遍服务体系;建立健全邮政普遍服务保障和监督机制。邮政普遍服务均等化水平明显提高,营业网点覆盖更加全面,服务可及性显著增强。服务水平总体达到国家规定的普遍服务标准。
六、科技体制改革
中共中央政治局5月28日召开会议,研究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国家创新体系建设。会议要求,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要突出重点、务求实效。要围绕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这个核心问题,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加快建立企业主导产业技术研发创新的体制机制。要提高科研院所和高等学校创新服务能力,强化协同创新,加强统筹协调,优化结构布局,推进科研院所分类改革,强化科技资源开放共享,建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协调发展的机制,提高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要统筹发挥政府调控作用和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完善科技项目、经费管理制度和科技评价、奖励制度,形成激励创新正确导向。要加强高水平领军人才和青年科技人才培养,引进海外优秀人才,支持归国留学人才创新创业。要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人才评价标准,加强科研诚信建设,营造科学民主、宽松包容的学术氛围,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和创造性。要落实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5月16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国家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十二五”规划》。会议确定了以下主要任务:一是明确“十二五”时期基本公共服务的范围、项目、重点任务和国家基本标准,在基本公共教育、劳动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基本社会服务、基本医疗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基本住房保障、公共文化体育及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实施一批保障工程,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健全服务网络。二是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健全促进区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体制机制,加大公共资源向农村、贫困地区和社会弱势群体倾斜力度,把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向基层,缩小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促进资源均衡配置、发展机会均等。三是建立与经济发展和政府财力增长相适应的基本公共服务财政支出增长机制,明确政府间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转移支付制度,健全财力保障机制,切实增强各级财政特别是县级财政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四是加快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模式。在坚持政府负责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和提供方式多元化。五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健全规划实施机制,明确各地区、各部门责任分工,加强评估、监督和问责。
八、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5月30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会议指出,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是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在当前经济运行下行压力加大的情况下,对于保持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十二五”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提出了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重点发展方向和主要任务:(一)节能环保产业要突破能源高效与梯次利用、污染物防治与安全处置、资源回收与循环利用等关键核心技术,发展高效节能、先进环保和资源循环利用的新装备和新产品,推行清洁生产和低碳技术,加快形成支柱产业。(二)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要加快建设下一代信息网络,突破超高速光纤与无线通信、先进半导体和新型显示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增强国际竞争力。(三)生物产业要面向人民健康、农业发展、资源环境保护等重大需求,强化生物资源利用等共性关键技术和工艺装备开发,加快构建现代生物产业体系。(四)高端装备制造产业要大力发展现代航空装备、卫星及应用产业,提升先进轨道交通装备发展水平,加快发展海洋工程装备,做大做强智能制造装备,促进制造业智能化、精密化、绿色化发展。(五)新能源产业要发展技术成熟的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和热利用、生物质发电、沼气等,积极推进可再生能源技术产业化。(六)新材料产业要大力发展新型功能材料、先进结构材料和复合材料,开展共性基础材料研究和产业化,建立认定和统计体系,引导材料工业结构调整。(七)新能源汽车产业要加快高性能动力电池、电机等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核心技术研发及推广应用,形成产业化体系。《规划》还提出了20项重大工程。
九、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建设
国资委发布《关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积极引入民间投资的指导意见》。《指导意见》对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中引入民间投资的基本原则可以归纳为四个方面:符合国家对国有经济布局与结构调整的总体要求和相关规定,遵循市场规律,尊重企业意愿,平等保护各类相关利益主体的合法权益。对于引入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的途径与方式,《指导意见》规定,国有企业在改制重组中引入民间投资时,应当通过产权市场、媒体和互联网广泛发布拟引入民间投资项目的相关信息,优先引入业绩优秀、信誉良好和具有共同目标追求的民间投资主体。民间投资主体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方式出资;可以通过出资入股、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融资租赁等多种形式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指导意见》还明确了具体措施,即民间投资主体之间或者民间投资主体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共同设立股权投资基金,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共同投资战略性新兴产业,开展境外投资;国有企业改制上市时或国有控股的上市公司增发股票时,应当积极引入民间投资;国有股东通过公开征集方式或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权,以及在产权市场公开竞价转让国有产权时,均不得在意向受让人资质条件中单独对民间投资主体设置附加条件。
银监会印发《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民间资本进入银行业与其他资本遵守同等条件,支持符合银行业行政许可规章相关规定,公司治理结构完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良好,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较强,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良好,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的民营企业投资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发起设立或增资扩股,并将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到15%。
十、金融体制改革
中国人民银行和浙江省在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中国人民银行、浙江省人民政府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在浙江省丽水市开展农村金融改革试点工作,并同意实施《丽水市农村金融改革试点总体方案》。《方案》指出,通过实施农村金融改革创新,将在浙江丽水率先完善资本充足、功能健全、服务完善、运行安全的现代农村金融制度,加快建立一个多层次、低成本、广覆盖、适度竞争、商业运作的现代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根据《方案》,试点地区将加快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或组织,并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民间资金进入金融领域,鼓励有条件的地方以县(市、区)为单位建立社区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各类中小型金融机构。
十一、地方改革
北京市启动公立医院分类改革试点。北京市日前举行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启动暨医改工作会议,共选择5家北京市属三甲公立医院进行分类改革试点。北京友谊医院进行医药分开改革试点;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同仁医院和北京积水潭医院进行医保总额预付试点;选择北京友谊医院、北京朝阳医院、北京儿童医院进行法人治理运行机制试点。北京市将通过财政、医保、价格政策联动,增加财政投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取消试点医院北京友谊医院的挂号费、诊疗费和药品加成,对药品实行进价销售,切断医院收入与药品销售间的利益联系,遏制大处方、滥用抗生素等现象。对于试点医院取消药品加成、挂号费、诊疗费等造成的收入损失,通过建立医事服务费来弥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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