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铜川这么干!
组织领导坚强有力。将双拥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部队建设总体规划,把双拥工作作为事关全局、涉及长远的大事来抓;把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纳入年度工作计划,提上重要议事议程;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责任考核,列入党政军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工作政绩考核范围。严格落实党委议军会、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会、党管武装述职会、军地座谈会、双拥专题会商会议等各项制度。建立健全双拥工作组织领导机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明确,职能作用发挥明显,履职有力。市、区(县)健全工作制度,充分发挥其综合协调、督促检查、交流经验和沟通情况的作用。乡镇(街道)和村等基层单位要落实专职人员负责双拥工作。支持部队建设改革、走访慰问部队、重点优抚对象等双拥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党政主要领导与驻铜部队联系制度。
宣传教育广泛深入。运用双拥平台学习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强军思想;将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以爱国拥军、爱民奉献为主要内容的双拥宣传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及部队教育规划。加强国防教育硬件设施建设和管理,有效增强国防教育的渗透力、感染力。把国防教育列入党员干部教育教学计划,对党员和领导干部进行国防知识教育。把国防教育纳入全市中小学教育之中,增强学生国防意识。宣传教育活动内涵丰富,以“报、网、端、微、屏”多形式、全方位开展全民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加大创建国家级双拥模范城宣传力度,着力营造浓厚的双拥氛围。为烈属、军属和退役军人等家庭悬挂光荣牌,在双拥公园、双拥广场、双拥街道等场所设立荣誉墙或橱窗,对重大立功人员先进事迹进行宣传。到光荣军属家中庆送立功喜报进行慰问;推出有影响力的双拥文化作品。
拥军工作扎实有效。倾力服务部队备战打仗,建立完善市县拥军支前军地协调机制,推进拥军支前实战化、实案化准备,及时解决部队执行任务需求;积极支持部队建设改革,帮助新调整组建和移防换防部队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支持涉及驻铜部队重点军事工程、设施等建设,有效保护好军事设施;深入推进科技、教育、文化、法律、医疗等拥军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化拥军活动;积极支持国防和军事工程、国防交通基础设施等建设;为驻地官兵及优抚对象搞好优质优待服务。在车站、医院、银行、旅游景点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置“军人窗口”等标识,积极主动提供优质服务;建立各种社会拥军组织,经常开展拥军活动。
拥政爱民成果显著。驻铜部队要发挥“爱人民、学人民、为人民”的优良传统,积极支援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城市建设和新农村建设,助力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振兴等国家战略实施,参与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街道)、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活动;助力全民国防教育,开展国防教育进党政机关、进校园、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活动;支持保障和改善民生,参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积极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及志愿服务;参与和支持重点工程和基础设施建设,勇于承担急难险重任务,在保护国家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斗争中发挥主力军和突击队作用;积极参与生态保护和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森林城市等创建及巩固提升工作;坚决完成上级赋予的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任务,协助地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地方平安建设。
政策法规落到实处。制定综合性双拥政策规定或工作措施。对在创建双拥模范城活动中作出重要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落实好现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残疾军人等在乘车、参观游览等方面的优待;将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按国家规定给予财政保障,按时足额发放;落实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出台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办法措施并落实,财政预算有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并足额保障;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不低于相关政策法规明确的标准,按时足额发放;将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分配的军队转业干部、退役军士、义务兵、军队离退休军官、退休军士、退休文职人员、伤病残退役军人、逐月领取退役金退役军人、复员军人年度接收安置任务按计划完成,相关待遇落实到位;落实随军随调家属安置、就业创业和军人子女教育优待等政策;积极扶持随军家属就业创业,对未就业随军家属给予生活补助。落实《铜川市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相关政策要求。
双拥活动坚持经常。双拥活动要经常化、制度化,年度有计划,节日有安排,工作有亮点,军地有互动,重点建立健全国防教育制度、双拥会议制度、双拥走访慰问制度、双拥活动制度、双拥工作汇报制度和双拥检查评比总结制度六项双拥工作制度,保证双拥工作健康持续发展。
军民共建富有成效。军地基层单位结对共建,军地双方签订共建协议,军民共学科学理论、共树文明新风、共建先进文化、共育优秀人才、共办文化活动,共促文明创建,凝聚共同的价值追求。深化新时代军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积极参与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积极参加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和法治创建等活动,弘扬社会文明新风。军警民联防联治活动经常开展,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发挥重要作用。
军政军民关系融洽。各级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要爱护军队,关心部队建设改革,优待尊崇军人,维护部队和军人军属、军队文职人员、预备役人员合法权益。驻地官兵要视驻地为故乡,视人民为亲人,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军政军民互相关心互相理解、互相支持,互办实事,建立军地需求“双清单”,重点问题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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