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总结评估的通知

来源:社会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0-10-12 10:09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总结评估的通知》(陕发改社会〔2020〕1238号)要求,现对我市《陕西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铜川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在2016—2019年贯彻落实情况及典型案例梳理总结,请各区县各部门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级部门评估内容

1.主要指标落实情况。主要是掌握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主要指标完成进度,并请相关责任单位填写《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

(见附件1),以及落实《行动计划》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见附件2)。

2.清单任务完成情况。请各部门结合《行动计划》和《“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执行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填写完善《“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

3.形成终期评估报告。一是对照《行动计划》所附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供各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实施进展情况,归纳创新性举措,总结典型性案例,分析本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本领域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面临的突出困难和主要问题,以及总体工作思路和打算。

二、各区县评估内容

1.主要指标落实情况。主要是掌握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进度,并请各区县填写《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见附件1),以及落实《行动计划》出合的配套政策文件(见附件2)。  

2.形成终期评估报告。一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清单》

任务落实、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均等共享、创新服务供给、强化资源保障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分析本地区“十三五”时期存在的

主要问题与不足。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十

四五”时期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面临的突出困难和主

要问题,以及总体工作思路和打算。

三、时间安排

请各区县各部门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将正式版报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四、相关要求

1.评估报告既要对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进展等进行定性描述,又要对照《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和发展指标进行定量分析。若有确需体现的经验总结、典型案例等其他材料,可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供。

2.总结评估相关数据和有关情况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并对2020年底前能否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做出判须。

3.评估报告请控制在3000字左右。附件1-3电子版请在以下网址下载: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业务工作—社会发展。

 

附件1、2 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落实《行动计划》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表.docx


附件3:“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成情况表.docx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刘菊芳 电话:3183713 邮箱:535208302@qq.com

网络编辑:社会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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