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我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总结评估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开展“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总结评估的通知》(陕发改社会〔2020〕1238号)要求,现对我市《陕西省“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和《铜川市“十三五”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行动计划》在2016—2019年贯彻落实情况及典型案例梳理总结,请各区县各部门组织做好以下工作。
一、市级部门评估内容
1.主要指标落实情况。主要是掌握基本公共服务各领域主要指标完成进度,并请相关责任单位填写《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
(见附件1),以及落实《行动计划》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见附件2)。
2.清单任务完成情况。请各部门结合《行动计划》和《“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以下简称《清单》)执行进展情况,分析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不足,并填写完善《“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清单完成情况表》(见附件3)。
3.形成终期评估报告。一是对照《行动计划》所附的《重点任务分工方案》,提供各项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实施进展情况,归纳创新性举措,总结典型性案例,分析本领域存在的主要问题与不足。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本领域推进“十四五”时期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面临的突出困难和主要问题,以及总体工作思路和打算。
二、各区县评估内容
1.主要指标落实情况。主要是掌握我省基本公共服务各项主要指标完成进度,并请各区县填写《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见附件1),以及落实《行动计划》出合的配套政策文件(见附件2)。
2.形成终期评估报告。一是总结“十三五”时期《清单》
任务落实、加强统筹协调、促进均等共享、创新服务供给、强化资源保障等方面的进展情况,分析本地区“十三五”时期存在的
主要问题与不足。二是按照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到2035年基本
公共服务均等化基本实现”的总体目标,研究提出本地区推进“十
四五”时期公共服务发展的主要目标任务、面临的突出困难和主
要问题,以及总体工作思路和打算。
三、时间安排
请各区县各部门于2020年10月20日前完成总结评估工作,形成评估报告,并将正式版报市发展改革委社会科,电子版一并发至邮箱。
四、相关要求
1.评估报告既要对基本公共服务现状、进展等进行定性描述,又要对照《行动计划》主要目标和发展指标进行定量分析。若有确需体现的经验总结、典型案例等其他材料,可以附件形式一并提供。
2.总结评估相关数据和有关情况截止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并对2020年底前能否完成《规划》目标任务做出判须。
3.评估报告请控制在3000字左右。附件1-3电子版请在以下网址下载: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业务工作—社会发展。
附件1、2 基本公共服务主要指标情况表、落实《行动计划》出台的配套政策文件表.docx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10月10日
(联系人:刘菊芳 电话:3183713 邮箱:535208302@qq.com)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