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预拨我省201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资金1.41亿元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0-11-11 08:44

    为了加快实施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转变运行机制,完善补偿机制。最近,国家财政部、国务院医改办联合下发了《2010-2011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0]202号)和财政部《关于预拨201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助资金的通知》(财社[2010]203号)。中央预拨我省2010年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以奖代补资金1.41亿元。

    按照“管理办法”规定,中央财政奖补资金统筹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核定收支后的经常性收支差额补助等符合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规定的支出,以及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时涉及的人员分流安置等改革性支出。奖补资金通过购买服务的方式补偿基层卫生机构。

    我省奖补资金将依据国家实行的因素法分配。分配因素主要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和推进综合改革的工作进度、实施成效、人口情况及区域间财力差异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药物制度和综合改革的工作进度和实施成效,以省上组织的年度考核评估结果为依据。年度奖补资金采取预拨和结算相结合的方式下达,当年预拨,交次年年初根据省上对各地考核评估情况结算。

    铜川市作为陕西省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城市,我市各区县要认真做好省上下达的2010年10项重点医改工作任务,争取省奖补资金的尽快落实,以确保我市医改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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