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实现“四个率先”

来源:社会科 发布时间:2013-12-17 16:28

    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按照“高标准、严要求、规范化”的原则,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的“四个率先”: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市级统筹;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城乡一体化;率先在全省范围内提高了基础养老金标准;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实现了市、县、乡三级联网的信息化经办管理。目前,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已经实现了从制度到人群的全覆盖,参保人数达到29.48万人、参保率达到98.04%、享受待遇人数达到6.1万人。同时,我市也紧跟政策步伐,拟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丧葬费补贴办法,为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打下坚实基础。覆盖范围为我市行政区域内所有城乡且已参加我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正常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补贴标准为符合领取丧葬费条件的人员死亡后,其家属或直系亲属可以一次性领取6个月基础养老金的丧葬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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