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意见

陕政发 〔2013〕38号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4-12-01 11:09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省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文化强省建设步伐,现就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促进文化产业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形势任务
   (一)面临形势。文化产业是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重要载体,是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途径,也是推动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重要着力点。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文化产业发展。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推动文化产业成为国民经济支柱性产业,为文化产业发展指明了方向。我省提出的“三个陕西”奋斗目标,为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提供了强大动力。当前,我省经济正处于发展上升通道,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正当其时。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制定的一系列支持文化改革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极大地激发了发展活力,文化产业进入快速发展时期。从整体上来看,我省是文化资源大省,但还不是文化产业强省,文化产业发展还处于起步阶段,与成为国民经济支柱型产业的目标还有较大差距,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已成为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必然途径。
    目前,我省各地发展文化产业的积极性很高,都在谋划和实施文化产业项目,为推动文化产业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但在项目推进中存在着理念不一、规划水平不高、资源无序开发等突出问题,需要从省级层面进行统一规划,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整合资源、凝聚力量,形成布局合理、优势明显的项目集群和产业高地,推动文化产业跨越发展。
    (二)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我省悠久丰厚的历史文化、光辉灿烂的革命文化、壮美雄奇的山水文化、特色鲜明的民俗文化、颇具实力的现代文化优势,打造一批特色鲜明、历史厚重、内涵丰富、中外游人向往的文化旅游景区;做强一批市场前景好、与现代科技充分融合的文化产业基地;建设一批功能齐全的标志性文化基础设施,使之成为文化强省的重要支撑。
    通过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动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年均增速保持25%以上,到2015年实现增加值占全省GDP5%以上,成为我省国民经济重要的支柱性产业,2017年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6%以上,2020年增加值在“十二五”的基础上再翻一番,综合实力居全国中上水平。
    二、发展重点
   (三)培育十大文化旅游景区项目。按照唯一性、至高性和市场性原则,以各地独具特色的文化旅游资源为依托,加大特色文化旅游资源的深层开发,培育和提升岐山西周文化景区、商於古道文化景区、秦兵马俑文化景区、汉长安城大遗址景区、韩城司马迁文化景区、汉中两汉三国文化景区、统万城文化景区、乾陵唐文化景区、法门寺佛文化景区、黄河壶口文化景区等十大文化旅游景区项目,使静态的资源活起来,实现资源优势到产业优势的转变,形成品牌和产品,带动和促进文化旅游业快速发展。
    (四)打造十大文化基地项目。按照先导性、带动性和聚集性原则,以市场为导向,以资本为纽带,创新体制机制,打造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西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西安国家广告产业园、西部数字影视产业基地、西部体育用品制造基地、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欢乐东方文化城、丝绸之路风情城、铜川药王中药文化产业基地、安康瀛湖旅游产业基地等十大文化基地项目,实现资源、人才和产业聚集,集约化、规模化发展,成为做大做强文化产业的重要载体和要素聚集地。
    (五)建设一批文化设施项目。按照标志性、补缺性原则,规划建设陕西大剧院、陕西文化艺术中心、陕西新图书馆、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陕西广电传媒中心、陕西文化艺术城、常宁生态体育训练比赛中心、陕西奥体中心体育馆、市级文化场馆、市级体育中心等一批标志性文化设施项目,彰显陕西文化特色,体现时代风貌,填补设施空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
    (六)协同抓好其他项目。除以上项目外,对其他列入《陕西省“十二五”文化体制改革和发展规划》的建设项目,要继续抓好实施。各市、县、区也要结合实际,策划建设一批具有集聚效应、特色鲜明的重点文化项目,形成省、市、县三级不同层次、不同规格、相互补充的文化项目支撑体系。
    三、推进措施
   (七)培育骨干文化企业。以项目为纽带,鼓励大型文化企业或其他具有实力的企业参与实施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实现规模扩张、产业发展、竞争力提升,形成一批带动性强的龙头文化企业。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以多种形式参与重大文化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凝聚力量,整合资源,引进战略投资者,形成一批潜力大、活力足、机制新、效益好的文化企业。
    (八)多渠道筹措项目资金。一是市场化运作为主。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资金按照属地化和项目实施主体负责的原则,以市场化运作为主、多渠道筹措。二是各级政府大力支持。对公共文化设施项目,省级项目以省财政投资为主,市级项目以各市财政投资为主,同时积极争取中央财政的支持。三是整合部分现有文化资金。按资金准备情况分批分层实施。
    (九)大力培养文化产业人才。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文化企业的差异化需求,实施文化产业人才和项目经营管理人才培养工程。鼓励文化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交流学习,提升项目运作能力和管理水平。建立激励机制和奖励办法,培养和引进高端紧缺艺术人才、文化经营管理人才、文化贸易人才、文化创意策划人才、数字和网络技术人才等,为文化产业加快发展奠定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十)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融合发展。依托现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文化产业园区等,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文化与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培育一批创新能力强的文化与科技融合型领军企业,使科技创新成为文化发展的重要引擎;推动文化遗产、娱乐演艺、出版业、观光创意、节庆会展等重点行业与旅游产业深度融合,打造“山水人文·大美陕西”文化旅游品牌;完善文化金融服务体系,不断拓展多元化融资渠道。
    (十一)加快培育文化消费市场。大力发展数字出版、互动新媒体、移动多媒体等新兴文化产业,促进动漫游戏、数字音乐、网络艺术品等数字文化内容的消费。加强数字文化内容产品和服务开发,建立数字内容生产、转换、加工、投送平台,丰富信息消费内容产品供给。通过政府购买、免费提供文化服务的方式,培养公众文化消费意识。适应公众文化消费需求,不断创新文化产品和服务,培育新的消费热点。
    (十二)建立健全文化要素市场。支持陕西文化产权交易所、中国西安电视剧版权交易中心、中国西部版权交易中心发展,加快构建文化资产评估体系、文化产权交易体系和版权交易体系,健全文化经纪代理、评估鉴定、投资、保险、担保、拍卖等中介服务机构,促进文化创意成果转化和价值实现。
    (十三)推动文化产品“走出去”。建立文化出口奖励机制。对列入国家及省文化出口重点企业的,鼓励金融机构结合企业融资需求,通过卖方信贷、买方信贷、贸易融资等方式支持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依托西安高新综合保税区,建设对外文化贸易进出口基地,加快西安国际港务区陕西文化产业保税园区建设。
    四、配套政策
   (十四)完善投融资机制。整合部分现有文化资金,设立文化产业项目专项资金。通过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奖励等方式,支持项目建设。对重点文化项目,其建设资金新增国内贷款部分,省财政按照实际发生利息的30-50%给予贴息补助。充分发挥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优势,通过股权、债权投资等方式参与重大文化项目,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入文化领域;根据发展需要,省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可下设旅游、体育、影视、艺术品、出版、动漫游戏等子基金。各地也要适时设立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示范和杠杆作用,推动构建完善的文化产业投融资机制。
    (十五)建立担保补贴、保险补贴和风险补偿机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为省内重大文化产业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或直接投资,对实行国有资本收益上缴的省属企业,可按其担保或投资额当年新增部分的1-2%抵缴国有资本收益;尚未实行的企业,省财政按照担保或投资额当年新增部分的1-2%给予奖励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再担保机构为中小文化企业提供融资担保业务的,省财政按照年担保额的1-2%给予担保补助。对符合条件的担保机构,经批准可免征3年营业税。对文化企业重大项目实行保险的,按实际发生保险费的30-50%对文化企业给予补贴。投资文化企业实现上市的风险投资公司,按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奖励;风险投资公司投资文化产业项目,盈亏相抵后的净损失,给予一定的风险补偿。民营文化企业在享受以上政策方面按奖励标准上限执行。
    (十六)实施土地倾斜政策。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优先纳入各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优先保障项目用地计划指标。对经营性文化产业重点项目用地,经市、县政府同意,可按国家有关规定分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全部土地出让金可在两年内缴清。
    文化产业重点项目新增用地,当地政府可以采取土地招拍挂成交后以出让金或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的方式支持项目建设。涉及原土地使用者利用已取得的非经营性用地兴办文化产业项目的,在坚持以市场方式配置国土资源的原则下,经市、县政府批准、土地中介机构评估、集体研究决定,在向社会公开的程序下,可以以协议方式出让。国有文化单位将原划拨土地用于文化产业项目的,可以按文化事业单位改制的政策,经文化单位资产主管部门和国土资源部门批准,采取作价出资或者授权经营方式对涉及土地进行处置。
    (十七)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单位,在认定后3年内,减免所有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办法由财政、物价部门制定。
    (十八)放宽注册资本限额。除法律和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一般性文化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 万元人民币。放宽企业集团设立条件,母公司注册资本在1000万元以上、且具有两个以上控股子公司,可以申请登记企业集团。
    (十九)制订《陕西省文化设施发展纲要》。结合省情实际和发展需求,制订《陕西省文化设施发展纲要(2013-2017年》,科学指导全省各级文化设施建设,加快构建覆盖城乡、结构合理、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文化设施,满足人民群众文化需求,避免盲目建设、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形成与文化强省建设相匹配的设施条件。
    (二十)贯彻落实好已有各项支持文化产业加快发展的政策。《中共中央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和省委的《实施意见》、省政府《关于支持文化大发展大繁荣若干财税政策的意见》、省委办公厅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文化与科技旅游金融融合发展的意见》等系列文件都是指导我省文化改革发展的重要文件,各地要抓好贯彻,最大限度地用好、用活、用足已有政策。
    五、组织领导
   (二十一)加强领导。调整充实由省政府分管文化的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为成员的文化项目建设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研究文化产业政策,组织推进重大文化项目建设。各市、县、区政府要设立相应工作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区域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相关配套措施。
    (二十二)明确项目进度。为确保各个项目按期建成,各项目实施主体的牵头单位要成立项目建设工作小组,负责制定项目建设规划、筹措建设资金、推进项目实施等工作。2014年6月底前,所有项目要完成建设规划编制工作;2014年下半年,各个项目要陆续开工建设;2017年前所有项目要基本完成建设任务。
    (二十三)加强项目管理考核。各项目的建设规划,由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相关部门审核后报省政府审定。制定项目管理考核办法,强化年度目标考核,定期排名项目进展情况,建立奖惩机制。对工作推进快、实施效果好的项目,给予奖励;对推进缓慢、工作不力的,予以通报批评。建立项目淘汰机制。
    (二十四)加强协作配合。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体育、文物、旅游等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制订推动相关项目建设和文化产业发展的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发展改革、科技、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国土资源、商务、税务、工商、统计、外事、金融、海关等部门要按照职能分工加强协作配合,形成推动项目实施和促进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合力。
    (二十五)加强文化产业统计工作。统计部门要完善文化产业统计方法,全面、客观做好统计工作,做到应统尽统。同时,要建立文化产业统计季报制度,及时准确掌握全省文化产业发展水平,并作为对各地、各部门考核的重要依据。
附件: 重大文化建设项目
                                                                                             陕西省人民政府
                                                                                              2013年9月10日

附件
重大文化建设项目
一、重点文化旅游项目
    1岐山西周文化景区。凤鸣岐山,周室肇基。岐山奠定了周朝的礼乐制度,成为中国几千年儒家思想的源头。该项目依托周公庙、周原遗址、周原博物馆等,建设以岐山周文化产业示范区为核心,包括西周文化长廊、周文化展览馆、青铜器博物馆、西周风情园等园区,集文化旅游、休闲娱乐为一体,全方位地展示周文化的历史和内涵,这将是全国唯一的西周文化遗址公园。
    项目实施主体:宝鸡市,北京大学
    2商於古道文化景区。商洛既是大美秦岭的重要区域,也是秦楚文化重镇。商於古道为古代商道,始于春秋战国,横穿商洛商州、丹凤、商南,至河南内乡,绵延600里。武关是商於古道重要关口,秦楚两国的分界地。该项目依托商於古道,以丹凤县为核心,以古道文化为主线,以商帮文化、古寨文化为基础,整修历史老街及古民居,恢复性开发古城守营、古驿站、接旨亭等,修复秦楚分界墙、烽火台、开发武关八景等,形成呈现春秋历史文化与秦岭山水生态文化交相辉映的人文风情长廊。
    项目实施主体:商洛市
    3秦兵马俑文化景区。秦始皇陵及兵马俑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是我国首批列入《世界文化遗产名录》的项目。该项目依据秦始皇陵45平方公里保护范围内考古钻探情况,在秦兵马俑博物馆的基础上,重新制定详细建设规划。其中一期建设规划3000亩,将秦陵遗址公园与兵马俑博物馆通过地下考古通道连接起来,修建秦俑馆东大门,在秦陵骊山园建设铜车马博物馆、水禽馆、铠甲馆、精品文物博物馆、科技考古中心、数字博物馆、4D影院等。将秦兵马俑博物馆扩展为秦兵马俑文化景区,建设成为世界一流博物院和文化旅游目的地。
    项目实施主体:省文物局
    4汉长安城大遗址景区。汉长安城遗址是国家文物局、陕西省政府合作共建的全国首个大遗址保护特区,其中未央宫遗址是古丝绸之路的起点,是我省参与跨国丝绸之路申遗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已制定的36平方公里保护区的详细规划,已完成一期工程8平方公里的未央宫前殿遗址、城墙遗址的文物本体保护工作。二期工程将建设中国城市历史博物馆、丝绸之路起点广场、汉文化小镇、水上景区等。
    项目实施主体:西安市汉长安城特区管委会
    5韩城司马迁文化景区。史圣故里,风追司马。该项目规划结构为一轴两带多片区。一轴为司马迁主题文化轴,重点建设司马迁与《史记》展览馆;两带为澽水河景观带和巨型土雕景观带;多片区为东部湿地公园景区、西部艺术家文化景区、南部司马迁祠、北部司马湖等四个片区。
    项目实施主体: 韩城市,陕文投集团
    6汉中两汉三国文化景区。汉中是汉文化的发祥地,拥有丰富的两汉三国文化资源。依托古汉台、拜将台、饮马池等遗址,建立彰显汉文化的群落式汉中博物馆及仿古文化旅游街区;依托定军山、武侯祠、武侯墓等遗迹,打造集文化体验、生态观光、休闲度假等功能于一体的三国文化旅游度假区。
    项目实施主体:汉中市
    7统万城文化景区。统万城是十六国时期匈奴族首领赫连勃勃建立的大夏国都城遗址,也是匈奴族在人类历史长河中留下的唯一一座都城遗址,距今近1600年的历史。统万城对研究中国北方少数民族尤其是匈奴民族具有极其重要的历史价值和人文价值。依托统万城遗址,构建“一个核心,两大板块,五大功能区”,即以大遗址保护展示区为核心,文化、旅游两大板块,建设匈奴博物馆、匈奴文化广场、大夏影视城、民族风情苑、门前迎宾区等五大功能区。
    项目实施主体: 榆林市文化产业投资公司,陕文投集团
    8乾陵唐文化景区。中国历史上唯一的女皇帝武则天开创了“政启开元,治宏贞观”的盛世,乾陵是武则天与唐高宗李治的合葬陵。该项目规划建设乾陵国家考古遗址公园,内容包括武则天博物馆、乾陵考古博物院、石雕博物馆、遗址保护展示区、唐代风情街、大唐盛世博物馆小镇等。
    项目实施主体:咸阳市
    9法门寺佛文化景区。法门寺是世界唯一释迦牟尼佛真身指骨舍利安奉地。该项目规划面积12.5平方公里,分佛、法、僧文化展示区和综合服务区两大区域。一期已经完成佛区建设,二期调整原规划,适度建设法区、僧区。法区建设法门佛教论坛、佛教博物馆、佛文化禅修宾馆,僧区建设法门寺唐代二十四院部分经典建筑和法门寺佛学院等项目,将为第27届世界佛教徒大会的召开奠定良好的基础。
    项目实施主体:宝鸡市法门寺文化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10黄河壶口文化景区。壶口文化景区是对黄河文明、黄河文化、黄河精神的深度挖掘,既是对延安红色文化的重要补充,也是对延安自然山水、绮丽风光的展现。景区主要由黄河实景微缩景观和4D影院构成。实景微缩景观主要是展示黄河全流域状况,使游客了解黄河的全貌;4D影院是通过生动的影视效果,增加黄河文化的吸引力。
    项目实施主体: 延安市城投公司,陕西旅游集团,西部电影集团
   二、重点文化基地项目
  1西安国家数字出版基地。国家级产业基地。重点发展手机出版、电子书、传统出版数字化、数字动漫与网络游戏、网络教育、数据库出版等六大板块,促进发展网络原创文学、数字地图、数字视频音乐等三大板块。总规划面积2平方公里,建筑面积40万平方米。2015年,规划年销售总收入将超过100亿元。
    项目实施主体:省新闻出版局,西安市高新区
    2西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国家级产业基地。基地分为印刷包装产业园、发行产业园(西北出版物物流配送中心)、创意设计产业园和产业服务园四个功能园区。2015年,规划年销售总收入将达到320亿元。
    项目实施主体:省新闻出版局,西安市经开区
    3西安国家广告产业园。国家级产业园区。占地3平方公里,一期占地400亩,建筑面积39万平方米,投资约28亿元。包括传媒设计聚集区、传媒大厦、欧洲文化主题艺术区、广告交易广场、广告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及相关配套设施。目前,一期项目中传媒设计聚集区、商务配套等部分项目基本建成,预计2016年全面建成,可实现年销售收入8亿元。
    项目实施主体:省工商局,西安市港务区
    4西部数字影视产业基地。在西咸新区建设影视产业基地,包括影视数码制作中心、国际影视交流中心、4K特技摄影棚、电影资料存储中心和影视体验馆。规划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总投资10亿元,年产值8.3亿元,计划2016年建成。
    项目实施主体:西部电影集团,西咸新区
    5西部体育用品制造基地。以体育用品研发、生产、物流为主体,在西安市高陵县规划3000亩,引进国际品牌的赛车制造企业,建设中国赛车制造基地。形成高端体育用品和服饰研发、制造、物流等产业链,并能进行赛车赛事表演。投资规模约20亿元,一期工程2015年建成,二期工程2017年建成。预期年产值50亿元,实现利税5亿元。
    项目实施主体:省体育产业集团
    6陕西动漫创意产业基地。依托西安高新区、曲江新区、陕西动漫产业平台(碑林科技产业园)等动漫创意专业园区集聚优势,重点发展影视动漫业、新兴文化产业和游戏软件业,打造有影响力的动漫产品,推动动漫业集群化发展。总投资30亿元,总建筑面积50万平方米,2016年有望实现产值100亿元。
    项目实施主体:省文化厅,西安市
    7欢乐东方文化城。该项目是我省规模最大的文化产业服务园区,核心建设项目是欢乐东方主题乐园,以呈现陕西72个帝王陵历史文化为切入点,借鉴迪士尼高科技手段和现代娱乐方式展现周秦汉唐灿烂辉煌的历史,寓弘扬传统文化于娱乐之中;生产和销售带有古代文化特色的工艺品、纪念品,带动创意产业和文化旅游产业发展。
    项目实施主体:陕文投集团,咸阳市
    8丝绸之路风情城。在西咸新区建设丝绸之路中渭桥文化大道,两旁展示文景之治、汉武帝北征、张骞出使西域等雕塑群,建设丝绸之路博物馆、国际文化交流中心、民俗风情演艺街区、美术街区和酒吧休闲街区。大型剧院与小型剧院相互交错,欧亚各国风情小镇穿插其中,使之成为游客了解陕西历史文化和现代文明的重要窗口,亚欧人民友好往来的历史见证。
    项目实施主体:西咸新区,省文化厅,省文物局
    9铜川药王中药文化产业基地。以开发研究《千金要方》和《千金翼方》为核心,针对不同群体的保健需求,规划建设大唐养生园、药王山产业园、中药观光园、中医药研究院等不同主题的养生保健产业园区。
    项目实施主体:铜川市
    10安康瀛湖旅游产业基地。以瀛湖为核心,按照湖城一体的思路,聚集人文、民俗、休闲等特色旅游文化资源,充分挖掘安康的地域特色,在瀛湖周边打造民间工艺小镇、演艺古镇、采茶古镇、餐饮古镇、水下古镇等站点和风情商街,开发茶叶、奇石、木雕、祯核、陶艺等陕南民俗产品,一个古镇推出一种特色民俗文化产品,促进乡村旅游产业发展。
    项目实施主体:安康市
    三、重点文化设施项目   
1陕西大剧院。该项目填补了我省没有大型歌剧演出设施的空白。项目选址在西安曲江,总投资13亿元,建筑面积52万平方米,与已建成的西安音乐厅、西安美术馆、太平洋电影城一并成为曲江四大核心文化场馆。项目定位国际化、综合性大剧院,有2100座歌剧厅、500座戏剧厅两个剧场,可满足歌剧、音乐剧、爵士乐等不同形式文化演出,成为西部规模最大、硬件最优、科技含量最高的演出场所。
    项目实施主体:西安市曲江新区
    2陕西文化艺术中心。为充分反映陕西文化特色和水准,将原定的陕西文化艺术苑,集成建设陕西文学馆、戏剧馆、非遗馆、书法馆、美术馆、音乐馆、中国印馆等“七馆”,形成具有一定规模和浓厚文化氛围的街区。“七馆”均为单体建筑,按照陕西标志性文化设施进行规划和建设,其设计和规模与西安建设国际化大都市的目标相匹配。总投资4.5亿元,占地200亩,建筑面积7.5万平方米。
    项目实施主体:省文化厅,陕文投集团
    3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延安鲁艺是中国共产党在延安成立的第一所培养革命文艺人才的学府,汇集了茅盾、贺敬之、冼星海、艾青等百余位文艺精英,成为新中国文艺战线上的中坚力量。利用鲁艺旧址,建设中国革命艺术家博物院,一院多馆,共建设30多座个人纪念馆,深入挖掘革命艺术家的生平事迹,展示中国革命艺术家的人生与艺术成就,增强延安的人文内容和吸引力。
    项目实施主体:延安市,陕文投集团
    4陕西新图书馆。为扩建省图书馆,已选址在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建设省第二图书馆。总投资6亿元,占地184亩,建筑面积8万平方米。
    项目实施主体:省文化厅
    5陕西广电传媒中心。分两个园区。一是陕西广播电视发展基地,位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南侧,占地258亩,建筑面积53万平方米,建设广播电视技术大厦、编播大厦、电视剧场、物业服务综合楼、附属产业大厦等,投资31亿元。二是新广播电视发射塔,占地100亩,塔体高度600-700米。
    项目实施主体:省广电局,省广播电视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省广电产业集团,西咸新区
    6陕西文化艺术城。包括长安国际艺术城、西安国际美术城、陕西博物馆城项目。长安国际艺术城在西安美术学院长安校区,将建成集人才培养、艺术创作、艺术品博览和交易等融合发展的产学研一体化的文化聚集区;西安国际美术城由美术博物馆和美术城组成。美术博物馆包括博物馆群、艺术商旅区、画家公寓等。美术城包括原创大师工坊、美术人才创业园、艺术商务会馆等;陕西博物馆城建在西安市长安区,由民间博物馆群、考古博物馆、非物质文化遗产馆等组成。
    项目实施主体:西安美术学院,省美协,西安大唐西市集团公司,人民日报社人民网
    7常宁生态体育训练比赛中心。项目位于西安市长安区常宁新区,占地面积300亩,建筑面积9万余平方米,总投资395亿元。包括竞赛和训练场馆、教学科研设施、赛事新闻发布中心、市民健身场地等。可承办世界级单项赛事和全国性体育竞技比赛,培养体育竞技的相关专业人才,同时满足群众健身、娱乐、休闲的需要。该项目预计2016年6月建成。
    项目实施主体:省体育局
    8陕西奥体中心体育馆。该项目总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设计规模为中型综合性多功能体育馆,分为比赛馆和训练馆,共有6722个座位,能够举办全国性体育比赛和单项国际赛事。总投资4.25亿元,2016年6月建成。
    项目实施主体:省体育局
    9市级文化场馆。国家文化部要求对建设面积不达标的市级图书馆和群艺馆进行改扩建,中央财政将给予支持。我省除西安市外,其他9市1区图书馆和群艺馆已纳入国家建设规划,其中,咸阳市图书馆、榆林市群艺馆需扩建,宝鸡市将新建文化艺术中心,其他市(区)将新建图书馆、群艺馆。同时,各市要建设完善市级博物馆,其中,咸阳博物院要加快建设,突出秦文化特色。
    项目实施主体:相关市和杨凌示范区
    10市级体育中心。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关于市级体育中心“一场两馆(一个体育场,一个游泳馆,一个体育馆)” 的建设要求,目前咸阳市、铜川市、榆林市、汉中市、安康市、商洛市、杨凌示范区还有缺项,需在“十二五”期间加快建设,完善设施。
    项目实施主体:相关市和杨凌示范区
网络编辑:发改委社会发展科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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