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改善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加快贫困农户生态脱贫步伐,促进退耕地区贫困农户收入快速增加,市发展改革委多方努力,积极争取退耕还林工程中央专项资金444万元,主要用于支持我市贫困地区在25度以上非基本农田坡耕地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建设1.48万亩,项目采取中央定额补助方式,每亩补助标准为300元。该项目预计2017年底建设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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