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四上”纳规成效显著 培育工作仍需给力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6-03-10 8:55:

    2015年,铜川市将“四上”企业培育作为稳增长的重要抓手,经过区县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年成功培育“四上”企业91户,为稳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一、“四上”企业纳规基本情况
 
  (一)“四上”企业总量持续增加。截止2015年底,铜川市共有“四上”企业489户,其中2015年申报106户,通过审批91户。
 
  (二)规上工业占比大。在全市489户“四上”企业中,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达172户,占全部“四上”企业的35.2%,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企业115户,占总量的23.5%,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企业45户,占总量的9.2%,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53户,占总量的10.8%,资质内建筑业企业32户,占总量的6.5%,房地产开发经营企业72户,占总量的14.7%,其中工业企业占据主导地位。
 
  (三)规上服务业企业增长快。2015年,“四上”企业增长最快的是服务业,达53户,较2014年增加16户,增长43.2%,其次是批发零售业,增加18户,增长18.6%。
 
  (四)产业结构日趋优化。从发展趋势看,铜川市第三产业增长速度明显快于第二产业,2015年,第二产业“四上”企业204户,较2014年增长10.9%,第三产业“四上”企业285户(包括商贸、服务业、房地产),较2014年增长15.9%,三产企业增速高于二产5个百分点;从企业户数看,2015年第三产业企业数量较第二产业多81户,2014年第三产业较第二产业多62户,全市第三产业发展明显加快。
 
  (五)新增工业企业对全市经济贡献作用突出。2015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36户,其中22户已纳入2015年工业统计范围,这些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7.84亿元,对工业经济增长贡献率59.6%,拉动全市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5.1个百分点,拉动全市经济增长2.5个百分点,有力支撑了全市经济的持续增长,另14户企业已通过审批,将纳入2016年规模以上工业统计范围。
 
  二、当前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一)“四上”企业规模偏小。截止目前,全市共有大型规模以上工业企业4户(不包括供电局),中型25户,大、中型规模以上工业户数占全市规上工业的16.9%,低于渭南(大中型企业87户)2.6个百分点,低于咸阳(大中型企业239户)12.1个百分点;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中,亿元以上的有15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企业中,营业额超过千万的有15户,大型商贸企业户数较少。
 
  (二)对纳规工作认识不到位。“四上”企业申报对象是企业,需要其准备多项资料以备申报,在申报成功后,企业需要在统计调查工作库——“一套表”平台上填报较多的报表,导致部分企业因任务太多而不愿申报;同时,企业单位统计人员多为兼职,业务不熟悉,面对诸多指标感到头绪零乱,难以及时准确地填报。种种困难,给企业申报带来不便因素。
 
  (三)材料收集不够规范。申报企业的资料多是区县统计局在有关部门和企业的配合下收集,由于主管部门和企业对申报要求理解不统一,无法准确按照规定提供资料,在申报过程中降低审核标准,常出现资料不完整,照片不清晰等问题,在网络报送中无法通过电子资料准确了解企业信息,难以对企业进行准确判断,影响申报质量。
 
  三、做好“四上”企业纳规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提高认识,高度重视。“四上”企业对经济发展贡献举足轻重,各区县、工业园区及有关部门应提高认识,加大协调力度,确保“四上”企业申报工作顺利推进。一是要市级层面在资金、政策等多渠道继续给予鼓励措施,积极引导达标企业申报入库;二是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在资料收集和申报后期管理上与统计部门勤沟通多交流,确保“四上”纳规工作的顺利有序开展;三是要继续加大对区县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使区县主管部门全面掌握申报流程和制度要求,从细节入手,严格把控申报各阶段要求,为“四上”申报工作打牢基础。
 
  (二)规范审核,明确标准。各区县要严格按照电子化报送制度要求,提高申报资料的审核标准,确保申报资料规范清晰、无涂改、无缺失,注意资料间的匹配和逻辑上的关系,使申报的企业能顺利通过审核验收,入规纳统。
 
  (三)外招内联,增强动能。要紧抓各种机遇,多渠道努力壮大自身经济实力。一是借助“央企进陕”“国企进铜”等一系列机遇,积极招商引资,大力吸纳外部优势资源,通过注入新的力量,建设一批有市场、有拉动力的大中型企业;二是整合原有力量,从去产能、调结构等方面入手,淘汰“僵尸企业”,将释放的人、财、物等转移,科学整合各方资源,凝聚优势力量,做大做强全市现有的那些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
 
  (四)调整结构,产业升级。要在政策、资金、信息服务等方面,引导、鼓励企业进行创新,以创新激发新需求,以新需求带动企业主动研发新产品,让企业根据市场自发进行产品更新,产业升级,在创新的带动下为企业创造新的消费市场,从而进一步扩大企业的市场占有率,形成一批有潜力、有市场、有实力的大企业。
 
  注:“四上”企业是现阶段我国统计工作中对达到一定规模、资质、限额及以上企业的统称,具体包括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房地产企业和资质等级以上建筑业企业,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住宿餐饮业企业,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

 

    (信息转载至省统计局网站)

网络编辑:发改委综合规划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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