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应急值守工作制度

来源: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9-05-22 15:08

为切实加强委系统应急值班工作提高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确保政令畅通根据有关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应急值守工作办公室总负责委机关及委属单位副县级以上领导轮流带班机关科室及委属单位全体干部轮流值班。工作日(包括双休日)每周安排一位领导带班,节假日每天安排一位领导带班;工作日和双休日、节假日每天安排一名干部值班。

第二条  应急值守工作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制度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由办公室工作人员在岗值守;下班时间和双休日、法定假日由应急值守人员在值班室427室)值守。交接班时间为每天8:30,交班人员须将当班情况、设备运行情况、未处理完毕的事项等当面向接班人员交代清楚,打扫好室内卫生,整理好桌面文件和物品;接班者要认真清理文电、信件,查看值班记录,检查各项设备是否正常。 

  办公室要提前明确并公示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值班时段,及时编排和报送值班安排表,法定节假日提前三天报送市委办、市政府办。

  带班领导要坚持在岗值班,敏感时期值班人员要执行日报告制度,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

  带班领导的主要职责是:负责值班期间政务值班事

项的组织协调处理工作。

  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负责来电、来文等信息的接收、记录、传递和处理工作;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做好委内办公场所消防、财产安全检查,并填写值班日志。 

    值班人员应当熟记应急值守的有关规定熟练操作应急管理平台系统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用语,做到耐心细致、记录详实、处理得当。值班期间要保持室内整洁 

    值班人员因特殊情况不能值班时,应当提前向带班领导请假自行协调安排好替班人员并向办公室报备。值班期间不得擅离岗位。值班人员不得因个人事由占用值班通信设备,不得在值班期间饮酒,不准进行与值班工作无关的其他活动。 

    对于一般性质的应急值班信息,如内容明确,原则上要求在最短时间内转达给相关人员;如内容不明确,应报告带班领导或办公室主任,并根据其意见处理;紧急、重要情况应当立即向带班领导报告,根据带班领导指示处理。 

值班人员在非工作时间遇有上访对象时,要文明接待,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告知其来访的时间和地点,必要时可根据带班领导指示,通知相关单位派人接访。 

 值班人员要严格遵守各项保密规定,不得向无关人员透露涉密信息,重特大事件和紧急情况的处置及产生的相关信息要按公文保密工作的有关要求管理。 

  十一  办公室要联合人事科、监察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值班工作进行检查。对值班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表扬,对值班工作不扎实、履行职责不认真的值班人员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迟报、漏报、瞒报、谎报重要情况和信息造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后果的,提请委党组和纪检监察部门追究有关领导和值班人员的责任。 

  第十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执行,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所有。 

网络编辑:办公室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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