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产业化发展 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来源: 发布时间:2010-10-14 16:10

铜川市经济动员办公室副主任   李耀权

     农业产业化经营是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根本途径,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项重大战略举措。目前,我市农业产业化经营虽然取得了一些成效,但整体发展水平仍然较低,在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农业产业结构还不合理,主导产业不强。在“粮、果、畜、菜”主导产业中除果业以外其他产业相对还较弱,规模较小,总量不大。二是龙头企业少、规模小、产业链不长。目前,全市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只有28 家,而且国家级重点龙头企业1家,省级重点龙头企业5家,其他大部分企业规模偏小、技术含量不高。大多数企业加工的是初级产品,附加值低、经济效益不高。三是联结机制不佳。由于生产过程及市场本身具有风险性,要求龙头企业与农户、龙头企业和中介组织之间建立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利益联结机制。实际上大多数企业与农户联结松散,加之农村中介组织、专业协会运作不规范,难以与龙头企业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诚信机制。四是组织化程度不高。突出表现在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育滞后,规模不大,联系不紧,管理松散,在技术、资金、购销、加工、储运等环节服务滞后,跟不上农业市场化、产业化发展的要求,不能有效地满足广大农民的要求。五是投入不足。农业产业化发展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虽然各级政府对于农业产业化的财政支持不断增强,但是资金量十分有限,远不能满足产业发展的要求,影响了龙头企业和农户的经营发展。

    为了实现农业产业化,延长农业产业链,优化农业结构,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生产、生活的和谐发展,“十二五”期间,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大力发展龙头企业。支持现有龙头企业做大做强,结合优势项目培育一批农业产业化经营企业,打造农业产业化“火车头”,以此成为带动、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动力。一是要把发展龙头企业与培育发展主导产业结合起来。二是龙头企业要坚持以立足农业谋求发展的经营思路,使龙头企业向大(带动面大)、高(技术含量高)、长(产业链条长)的层次发展。三是要以工业化的理念谋求发展,运用工业生产的方法管理农业企业,以市场引导生产,以流通带动生产。四是力争使农产品实现就地加工,促进现有龙头企业扩张规模、提高水平、做大做强。五是采取项目扶持、嫁接改造、外引内联、兼并重组、股份合作等多种方式,重点培育具有竞争优势和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六是要充分抓住国家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我市被国家列为资源型城市可持续发展试点城市、关中—天水经济区次核心城市、陕甘宁革命老区生态能源经济协调发展试验区成员城市等发展机遇,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不断延伸产业链,提高附加值,培育一批特色龙头企业。七是加快以印台周陵园区为基础的龙头企业集群建设,尽快培育一批特色明显、带动力强的农产品加工企业集群。要重点扶持春蕾鸡蛋、哼瑞养猪、九州龙果业等重点龙头企业,引导企业增强品牌意识,提高企业竞争实力。要建设一批起点高、规模大、实力强的龙头企业,尽快打造一批有影响力的大企业和知名品牌。

二、加快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农业产业化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龙头企业和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一起抓。一是重点发展优质果业、畜牧业、设施蔬菜及农副产品等生产基地建设,不断提高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种养水平,实现“建设一片、带动一片、致富一片”。二是采取定单形式实现生产加工的有机结合,随着加工能力的不断扩大,生产基地逐步向周边地区辐射和延伸,进而带动一定区域范围的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关联度较高的产业链条。
  

    三、加快农产品市场建设。要按照功能完善、特色鲜明的要求,加快建设渭北果品物流圆区。积极引导各县区立足本地农产品生产特色和优势,规划、建设一批具有一定辐射带动能力的农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和规模化、现代化的区域农产品物流中心。加快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农产品批发市场升级改造工程”和“县超”工程,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要不断健全完善市、县、乡、村信息服务体系建设,把网络延伸到龙头企业、批发市场、营销组织和种养大户。加强信息采集、处理和发布,及时提供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供求和价格等动态信息,确保全市农产品和加工产品的顺利销售和良好效益,以信息化推动农业产业化。 
   

    四、完善经营机制。要不断完善推行“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和“农产品行业协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户”的产业化模式,通过龙头企业的带动作用,形成一定的规模化生产能力。要打破行政性区域限制,围绕项目建设需要,集中土地经营权,积极探索和推进土地流转方式,在确保农户的承包权和合理收益的前提下,按照“依法、自愿、有偿”原则,实行集中经营管理,实现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项目向园区集中、农民向产业工人集中、农村向城镇集中,促进城乡一体化。

    五、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各级财政要加大资金支持,提高每年新增财力用于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比例,对农业龙头企业和产业化重点项目在贷款方面给予适当贴息。对大型农业产业化项目,建议财政采取注入资本金或参股的形式予以支持。加大调处金融部门的支持力度,各级政府要积极构建银企对接平台,适时召开由涉农部门、金融部门和龙头企业参加的对接会,开展银企交流,加强银农、银企合作,改善金融服务。要完善农业产业化信用担保体系,要适当降低对龙头企业的担保门槛,放宽对净资产比例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龙头企业的季节性收购资金,要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加快办理,切实为企业提供高质量的配套金融服务。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工商资本和外国资本投入农业产业化经营,建立多元化投融资机制。

    六、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力度。农产品质量安全是提升农业产业化档次和水平的基础保障。要按照“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的要求,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建设。一是尽快建立以国家标准为主、地方标准为附的农业标准化生产体系,为指导我市农民科学改进生产管理方式提供技术依据,积极引导农民群众按照标准化规程进行种植、生产、加工,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二是尽快建立以市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为龙头的质量检测体系,提升我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三是要加大农业综合执法力度和密度,强化农业生产投入品源头治理,彻底封堵高毒高残留农药生产销售渠道。加大“三品”认证和基地规范管理力度,加大质量安全追溯、责任追究力度,使农产品生产有章可循、有据可查。

     七、进一步加快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要继续加大扶持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扩大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和规模,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组织把更多松散的农民联结起来,为农业产业的集约化生产、集约化发展解决农业产业工人、市场营销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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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李耀权
信息审核: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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