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发改局、新区经发局、国网铜川供电公司: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增量配电网配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19〕1237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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