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FG-2025-000087
- 主题分类:物价
- 发文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2025年03月25日
- 发布日期:2025-03-31 11:30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价格收费管理科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我市新增粮油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国网铜川供电公司:
按照《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粮油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价格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3〕2166号)精神,根据耀州区、宜君县发展改革部门(价格、粮食)会同本辖区供电企业对辖区内粮油加工企业按生产工艺环节用电设备容量确定的初加工用电比例现场审核情况,经研究,现将我市新增粮油加工企业初加工用电企业名单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新增宜君县熠凡农资经销部、陕西东源绿谷农业有限公司2家玉米粮食加工企业,实行分表计量,抄表到户;耀州区锦庆源面粉杂粮加工坊、耀州区佳强绿粮石磨坊2家面粉加工企业及陕西阿姑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杂粮、菜籽油加工厂,初加工用电按照用电设备容量确定的初加工用电比例实行农业生产用电价格。
本通知自2025年4月1日起执行。今后,凡新增粮油加工企业的,在所在区县发展改革部门(价格、粮食)会同本辖区供电企业初审及现场审核后报市发展改革委审核发文明确。本次已明确的粮油加工企业用电量有明显变化的,供电企业应及时报告同级发展改革部门一同对初加工用电比例进行复核,并将复核结果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发展改革委组织审核发文明确后执行。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3月25日
网络编辑:价格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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