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FG-2023-000581
- 主题分类:物价
- 发文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2022年11月15日
- 发布日期:2022-11-16 09:50
- 公文时效:有效
- 发布机构:价格收费管理科
转发《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和改革局、住建局、水务局、新区住建交通局:
现将《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水利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陕发改价格〔2022〕1917号)转发你们,确定城镇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用水、特种用水分类按照实施细则第十五条规定执行。结合我市实际,将室内游泳、水上游乐等休闲娱乐业用水划入特种用水类别,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自来水销售价格的通知》(铜发改价格〔2020〕345号)所定特种行业用水分类同时作废,请认真贯彻执行。
转发《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pdf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水务局 铜川市城市管理执法局
2022年11月15日
网络编辑:价格收费管理科
信息审核: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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