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TCFG/2018-000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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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铜发改党组发〔2017〕12号
- 发文日期:2017-12-19
- 发布日期:2017-12-21 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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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人事科
铜发改党组发〔2017〕12号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石艳兴孙秀榕两名同志转正的通知
市西部开发办公室(循环经济办公室):
网络编辑:人事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石艳兴、孙秀榕两名同志工作已满一年,经12月18日委党组会研究,同意石艳兴、孙秀榕同志按期转正,转正后定为九级职员职务。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7年12月19日
网络编辑:人事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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