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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3-09-10
- 发布日期:2013-09-10 0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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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交能〔2013〕387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太安镇LNG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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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太安镇 LNG加气站项目核准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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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交能〔2013〕387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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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 宜君县发展改革局报来关于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 二、宜君太安镇LNG二级加气站设计规模40000Nm3 /d,建设 2台储存容积 三、项目总投资1299.49万元,由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自筹解决。 四、核准项目的相关文件分别是《关于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公司用地批复》(君国土批[2011]11号),《关于陕西华油天然气有限 五、根据本核准文件,办理城乡规划、土地使用等相关手续。项目在工程建设和设备采购中,应严格执行《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组织招标活动。环保、消防、职业安全卫生要严格按照设计规范和行业主管部门要求,做到“三同时”。 六、如需对本项目核准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内容进行调整,请及时以书面形式向我委报告,并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七、本核准文件有效期限为2年,自发布之日起计算。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项目的,应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项目在核准文件有效期内未开工建设也未申请延期的,或虽提出延期申请但未获批准的,本核准文件自动失效。 附件:宜君太安镇LNG加气站项目招标方案核准意见表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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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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