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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2-10-11
- 发布日期:2012-10-1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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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投资〔2012〕439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新区中心公园阳光广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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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新区中心公园阳光广场续建工程 初步设计的批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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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投资〔2012〕43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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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你单位《关于上报铜川市新区中心公园阳光广场续建工程初步设计及项目概算的报告》(铜住建发[2012]414号)文件收悉。我委委托相关专家对初步设计和概算书进行了审查,认为该初步设计基本达到设计深度要求,原则同意该初步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规模 新建阳光广场总占地面积规模79700平方米,主要包括广场、景区商业、公共设施、休闲绿地等,其中:广场为建设面积25906平方米,景区商业设施700平方米,公共设施1650平方米,休闲绿地53000平方米,以及配套的水电、文化雕塑、导视、标识系统。 二、技术工艺和标准 (一)总平面设计:原则同意总平面布置设计,总体分为四部分:广场部分、景区商业部分、公共设施部分、休闲绿地部分。 (二)工艺设计: 1、广场设计:地面垫层均采用100mmC15混凝土,广场地面铺装采用天然石面材。 2、建筑设计:地面构筑物为钢筋砼砖混结构和现浇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耐火等级为二级,抗震设防烈度不小于六度。 3、给排水设计:排水管、雨水管采用土弧基础,管道埋深地下 4、水景设计:景观所涉及水池、水渠均采用S6抗渗混凝土自身防水方式,排水明沟采用内防水层方式。 5、绿化种植设计:原则同意绿化设计方案,但须结合广场整体建筑风格,另行完善绿化设计方案。 6、电气、照明设计:同意初步设计方案,在施工图设计中须进一步优化。 三、消防、环保及劳动安全 进一步优化消防、环保、劳动安全设计,施工图设计中要根据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法规,进一步落实具体措施,确保“三同时”原则的贯彻执行。 四、投资概算 核定该工程总概算10314.53万元,其中:建安费用6679.44万元,其他费用601.12万元,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2700万元,预备费333.97 万元。 请接文后,尽快落实项目建设条件,早日开工建设,发挥效益。 二〇一二年九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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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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