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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0-11-01
- 发布日期:2010-11-01 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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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发〔2010〕495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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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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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发〔2010〕495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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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污水处理厂: 你厂《关于上报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报告》(铜污厂政字〔2010〕40号)收悉。二O一O年九月二十九日,我委会同市住建局、规划局、国土资源局、环保局及有关专家在铜川新区召开了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会,会议成立了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审查委员会,听取了设计单位汇报,经有关专家及市级有关部门讨论审查,认为该初步设计符合《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城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修订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工程项目建设标准》(GB18918-200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等设计规范要求。满足升级改造要求,现将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初步设计批复如下: 一、设计规模: 铜川市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日处理污水3.0万立方米。 二、设计工艺: 本工程升级改造采用CAST工艺,工艺流程按设计文件执行。 三、主要改造内容: ①污水收集系统②一级处理系统③生物处理系统④出水系统⑤过滤及消毒系统⑥污泥处理系统⑦电力自控检测系统⑧辅助工程系统。 四、其他: 环境保护、劳动保持、消防、节能等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五、设计概算: 本工程设计概算为3872.02万元(详见工程概算表) 请接文后,抓紧编制项目招投标实施方案报我委审批。 二O一O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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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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