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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0-10-25
- 发布日期:2010-10-25 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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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发〔2010〕479号 关于下达2009年地方债券第五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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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2009年地方债券第五批投资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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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发〔2010〕47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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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环保局: 为了加快推进我市项目建设进度,增强投资拉动效应,保持经济社会较快发展,依据市人大常务委员会2009年6月26日审议通过的“关于批准地方发行政府债券调整2009年预算的决定”,现将2009年地方政府债券第五批投资计划600万元下达给你们(见附表),专项用于水煤浆锅炉改造和污染治理项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地方政府债券资金,要严格执行投资计划,确保专款专用,不得随意变更项目或挤占、截留、挪用专项资金。 二、要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质量,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工作任务目标。 三、要严格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专帐管理、专款专用,并按照国家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实行“直通车”管理,加快资金拨付进度,坚决杜绝资金滞留现象,保证资金使用安全。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九月二十六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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