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001/2015-113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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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文号:铜发改社会〔2015〕418号
- 发文日期:2015-11-09
- 发布日期:2015-09-21 16:32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社会〔2015〕418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新区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关于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意见》(陕发改社会〔2014〕1672号)精神,加快推进我市健康服务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特制定我市加快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建设的实施方案。
一、主要目标
(一)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全市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5.82张,初步建成层次分明、功能互补,布局合理、规模适当、分级有序、竞争有力的医疗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服务的公平性、可及性和整体绩效。到2020年,全市千人口医疗机构床位数达到6张以上,基本建成覆盖城乡、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体系完整、分工明确、功能互补、密切协作的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医疗护理、康复疗养、养生保健、临终关怀等医疗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形成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为主体、营利性医疗机构为补充,公立医疗机构为主导、非公立医疗机构融合发展的多元办医格局。
(二)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2015年,基本形成规模适度、运营良好、可持续发展的养老服务体系,每千名老年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30张,社区服务网络基本健全。到2020年,全面建成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支撑的,功能完善、规模适度、覆盖城乡的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设施覆盖所有乡镇、街办、城市社区和70%以上的村。社会养老床位数达到每千名老年人40张,护理型床位占养老服务机构总床位比例达到30%以上。力争实现老年人集中区域和养老机构周边医疗机构全覆盖,医疗卫生资源基本满足相应医疗保健需求。
(三)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到2015年,80%以上的区县建有公共体育场和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00%的街道(乡镇)、社区、学校和69%以上的行政村建有便捷、实用的体育场地及健身设施,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09平方米以上。到2020年,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1.5平方米以上,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相关标准规范配套建设群众健身相关设施,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并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城市公共体育场、群众户外健身场地和公众健身活动中心普及,每个社区都有便捷的体育健身设施,每个行政村或农村幸福院都有适合老年人的农民体育健身设施。
二、工程任务
(一)健康服务体系
综合医院。继续加快市人民医院新区项目、耀州区人民医院建设,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支持综合医院加强与老年病相关专业设施设备配置和人员进修。建立完善市、县两级临床重点学科体系。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养老等专科医院,提升社会办医医疗资源和服务量占比。
中医医院。加快市中医医院新区项目建设进度,2015年建成并投入运营。通过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合作,举办孙思邈医院,加强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县级中医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原则上每个区县要办好一所公办的中医医院。提升县级中医医院和社区(乡镇)医疗机构、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领办、合办医养结合的养老服务机构。
专科医院。加强各级各类专科医院建设。办好铜川丰荣医院(中医骨伤)、新区德仁医院(精神康复),完善基础设施条件,努力提高服务能力。支持社会资本举办从事肿瘤、心血管、儿童、眼科、妇产科、口腔、整形外科、皮肤科等专门病种的专科医院。
康复医院和护理院。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康复科。提升金华社区康复护理部服务水平,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康复医院和护理院。
临终关怀机构及健康服务新兴业态。支持社会资本整合肿瘤、疼痛、精神卫生以及中小医院的闲置资源举办临终关怀机构,鼓励铜川矿务局中心医院将癌痛化示范病区与临终关怀病区有机结合。鼓励社会资本举办健康体检、中医养生保健、健康评估、医学检验所和医学影像等健康服务新兴业态。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加快推进华阳社区、王家河社区、玉华社区、东站社区、西城社区、川口社区等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完善内部功能配套,尽快开展工作,为辖区居民提供医疗卫生服务。养生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华荣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安盛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铜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锦绣园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要加快编制建设计划,筹集建设资金,尽快完善基础设施。
(二)养老服务体系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市级每年资助建设5—10个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或养老服务站,每个日间照料中心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30张,养老服务站每个面积不低于100平方米。
老年养护院。重点推进市级、县级老年人服务中心、老年养护院等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市级建设1所500张以上床位的示范性养老机构,区县各建设1所200张以上床位的社会福利中心或老年养护机构,增加养老服务供给量。
养老院和医养结合服务设施。鼓励医养结合,提升医疗机构为老年人服务能力,鼓励和引导基层医疗机构,合理利用闲置的医疗资源,创造条件向老年护理院、老年康复医院转型。增强养老机构医疗服务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设立医疗机构,符合城镇职工(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条件的,可申请纳入定点范围。
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完善农村养老服务托底措施,实现农村幸福院中心村全覆盖。鼓励个人举办家庭化、小型化养老机构,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养老机构。确保五保对象在集中供养的前提下,支持供养机构改善设施条件并向社会开放,使之成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充分利用闲置校舍等公共设施,建设农村幸福院等互助型养老服务机构,建设标准原则上占地不少于2亩、建筑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10张。
(三)体育健身设施建设
体育场地和设施。吸引民间资本参与体育场地和设施的建设,鼓励按照“管办分离”的原则,采取“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加快推进县级公共体育场建设。2015年建成印台区体育场。
公众健身活动中心。大力吸引社会资本,推进室内乒乓球、羽毛球、篮球等体育设施建设,逐步加大政府向社会组织购买服务的力度。2016年建成耀州区体育馆。
户外健身场地。整合各类体育设施和人才资源,为群众提供丰富多样、便捷实用的公共体育服务。从2015年开始,建设多功能社区运动场(含笼式足球场、可拆装式游泳池等),加快推进乡镇农民体育工程、村级农村体育健身工程建设。
学校体育建设及健身房(馆)。鼓励中小学校体育设施建设全面向社会资本开放,建成5个有社会资本参与的学校体育场馆。鼓励社会资本建设健身房(馆),为居民提供健身设施及多样化的培训服务。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社会资本投资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严格落实《铜川市区域卫生规划与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和《铜川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按照“非禁即入”的原则,支持社会资本兴建健康与养老服务设施。降低准入门槛,下放审批权限,简化行政审批的手续和环节,提供“便捷的一站式”服务,切实落实社会资本投资的同等待遇。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鼓励社会资本通过独资、合资、合作、联营、参股、租赁等途径,参与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和公立机构改革。发挥政府引导作用,将符合条件的社会资本投资项目纳入各级政府性资金的支持范围,以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给予支持。
(二)发挥城市总体规划和专项建设规划的引领作用。修订铜川市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统筹安排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把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作为重要内容,科学布局,留足发展空间。各区县在编制城市总体规划时,要统筹城乡发展,依据实际确定规模,合理布点。卫生计生、民政、体育部门牵头实施健康、养老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作,分别编制专项建设规划,分年度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建立项目库,提出项目清单和吸引社会资本的具体安排,向社会发布办理程序和支持政策,负责项目推进、建设管理和信息报送。
(三)加大政府投入,支持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发挥中央和地方政府基建投资主导作用,加快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健康与养老服务项目。加大福利彩票和体育彩票公益金对养老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的支持力度,对社会资本投资建设的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给予一次性建设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民办非营利性养老机构(含租用期限在10年以上的),新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改扩建机构每张床位一次性补助2000元。省级补助金之外的差额部分,市、区县按1:1分担。市级补助金福彩公益金负担50%,区县从本级财政预算列支,分三年平均拨付,第一年按建设床位拨付,第二、三年按实际床位入住数拨付。支持开展农村幸福院建设,对具备建设农村幸福院条件的村,按照‘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的原则,在中、省补助的基础上,市、区县从福彩公益金中给予一定数额的建设补助。市级体彩公益金每年安排一定资金为社区及农村幸福院配备健身器材。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部分维护维修费用,对餐饮、采暖工程的管网建设费予以较大优惠。各金融机构要将信贷资金投入到包括养老院建设、养生项目建设、医疗设施完善、护理人员培训等基础性建设上,对健康与养老综合服务项目中方便老人出行的专用电梯、特设安全扶手的楼道走廊、符合老人健康需求的地暖设施、紧急呼叫按钮、一氧化碳探测器、人体移动探测仪等方面提供特色贷款支持。
(四)优化支持政策,确立市场主体地位。将医疗、养老、体育健身设施建设用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预留建设用地指标,保障项目用地需求。非营利项目用地可依据《划拨用地目录》实行划拨,营利性项目用地按照相关政策规定优先安排供应。新建大型居住区、社区要按相关规划,在公共服务设施中保障上述领域相关设施的用地和配套建设。逐步扩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政府购买服务范围,各类经营主体平等参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按照每小时10元标准,由市、区县按1:1比例承担所需资金。市县政府可对养老机构按床位给予运营补贴。对非营利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机构建设要免征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营利性医疗、养老、体育健身机构建设要减半征收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对养老机构提供养老服务要适当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
加强与北京中医药大学及陕西中医药大学合作,进一步强化人才培训,积极实施孙思邈中医堂建设,提高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北京中医药大学孙思邈学院建设,为中医药人才培养和储备打好基础。大型的、人口密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下设社区卫生服务站。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从事非医疗服务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条件的部分,经税务部门审核批准可抵扣其应纳税所得额,就其余额征收企业所得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四、工作分工
各区县人民政府是加快推进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实施的责任主体,统筹抓好区域内项目建设规划编制、各项政策落实、工程推进工作。相关部门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配合,合力推进。发展改革部门要把推进工程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指导编制专项建设规划、制定年度项目实施方案,综合协调、解决工程推进中的重大问题;卫生、民政、体育部门分别牵头实施健康、养老和体育健身设施建设工程,建立项目库,提出项目清单及吸取社会资本的具体安排,向社会发布办理程序和支持政策,负责项目推进、建设管理和信息报送;财政、国土、住房和城乡建设、银行、税务等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落实配套政策,制定具体措施,共同推进工程实施。
附件:418健康与养老服务工程表.xls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5年9月21日
网络编辑:发改委社会发展科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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