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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0-11-17
- 发布日期:2010-11-17 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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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发〔2010〕568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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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10年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等中央投资 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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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发〔2010〕568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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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计划局、发展改革局、新区经发局,市级有关部门: 为进一步加快中央投资社会事业项目建设,省发展改革委以《关于下达2010年中等职业教育等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580号),下达我市2010年中央投资项目省级配套资金1233万元,现将投资计划下达你们(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2010年省级配套投资专项用于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是省级对地方投资的补助资金,相应抵减原投资计划安排的地方投资。请你们严格执行投资计划,不得随意更改,不得挤占挪用。 二、要严格落实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制和工程监理制。采取有力措施,保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所有项目如期竣工投入使用,使中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发挥应有效益。 三、要加强对项目建设的监督、检查和管理,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建设项目进行检查。 四、要建立信息报告制度,项目主管部门和各区县发展改革部门每月要按时向市发展改革委上报项目进展情况。 二O一O年十一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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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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