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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0-11-01
- 发布日期:2010-11-01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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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发〔2010〕521号 关于下达铜川市2010年服务业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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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财 政 局 关于下达铜川市2010年服务业项目省级财政 专项资金和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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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发〔2010〕52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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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计划局、财政局: 根据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关于下达2010年服务业项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和预算内基建资金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0]1502号)文件精神,现将铜川市耀州区金属回收公司废旧材料再生利用等4个项目2010年省级服务业财政专项资金投资计划(具体项目见附表)下达给你们,并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格按照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管理制、招标投标制和工程监理制等建设管理法规,加强对工程质量和进度的监督管理,确保项目有序实施,切实发挥投资效益。 二、加强对省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监管,做到专户管理,不得转移、侵占或挪用,不得擅自改变主要建设内容和建设标准。 三、市发改委会同财政局适时对项目进行稽察和监督检查,请认真执行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制度,定期将项目进展情况报告市发改委。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日 |
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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