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主题分类:
- 发文机构:
- 发文文号:
- 发文日期:2010-10-18
- 发布日期:2010-10-18 16:45
- 公文时效:
-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发〔2010〕472号 关于转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的通知
|
|
|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财 政 局 铜 川 市 农 业 局 铜 川 市 林 业 局 铜 川 市 水 务 局 关于转发《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 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的通知 |
|
铜发改发〔2010〕472号 |
|
各区县发展计划局、财政局、农业(林)局、水务局、林业局: 为了做好我市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现将《陕西省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后续产业发展项目资金申报指南(暂行)》转发给你们,请你们结合本区县退耕地区发展实际,围绕优势产业,优先安排对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强,农民增收作用大,有利于促进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项目。项目申报必须符合申报指南的要求,并附相关资料和资信材料或文件。 各区县筛选2-3个后续产业项目,于2010年10月8日前联合上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项目申报材料一式6份(纸质和电子版)。我委将会同市级相关部门,对各区县申报和资料审查后,联合上报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级相关厅局。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财政局
|
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信息审核:云丰华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