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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文日期:2010-10-15
- 发布日期:2010-10-15 2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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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发改发[2010]422号 关于下达铜川市天然林保护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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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下达铜川市天然林保护工程2010年地方政府 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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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发改发〔2010〕422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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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发展计划局、林业局(王益区农林局): 为了加快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项目建设,经研究,现将天然林保护工程2010年陕西省地方政府债券省级配套投资计划81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表),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下达的省级配套资金专项用于我委《关于下达铜川市天然林保护工程2010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铜发改发〔2010〕407号)已安排的省级配套资金。请你们接文后10日内下达投资计划,并抄报我委和市林业局备案。 二、项目配套资金要专款专用,主要用于建筑安装和设备,材料购置等工程直接费用,严禁挪作它用。有关部门要加强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工程质量和投资使用效益。 三、此项资金从省级地方政府债券资金中列支,请市财政相应划转并拨款。 二O一O年九月一日
主题词:林业 投资 计划 通知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网络编辑:发改委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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