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 川 市 商 务 局
关于印发《铜川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
措施》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1-04-29 09:16

各区县人民政府,新区管委会,市级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和《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陕发改体改〔2021〕374号),完善我市市场制度体系,推进市场提质增效,现将《铜川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中省方案和我市措施的贯彻落实。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铜川市商务局       

                  2021年4月28日



铜川市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中办发〔2021〕2号)和《陕西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工作措施》(陕发改体改〔2021〕374号),围绕解决市场体系发展中的突出问题,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融入新发展格局,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1.完善产权保护制度。落实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做好产权保护相关工作。挂牌督办重大复杂侵犯产权犯罪案件,对重大敏感产权刑事案件快速反应。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财产的犯罪行为。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强化重点领域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体系,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管理。(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下同)

2.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持续做好清单修订、动态调整与信息公开,确保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对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严格落实破产案件受理条件,依法规范审理破产案件,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对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宣告破产的企业和已吊销满5年以上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纳入简易注销登记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

3.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查评估。统筹做好公平竞争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谨防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不当干预等政策措施。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及时核查举报涉及问题。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的反垄断执法,重点查处涉及民生的自然垄断行业典型案件。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监管。积极配合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区域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商务局等)

4.创新土地要素配置方式。继续完善城乡建设用地价格形成机制,持续做好城乡基准地价制定发布、动态监测和标定地价制定工作。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专项行动,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原则,优化保障交通、能源、水利、军事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对符合产业政策的工业用地可采用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出让等供地方式。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积极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完善市域内流转、探索跨区域调剂流转机制。(市自然资源局、市发展改革委等)

5.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取消落户限制,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配合省级部门建设全省统一高效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促进人才、劳动力社会性流动。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等)

6.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用好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积极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持续完善平台管理运营机制,增加企业金融服务供给。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撬动更多信贷资源精准投向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搭建市级产业投融资平台,促进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盘活现有资源和优质资产。鼓励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全全市上市企业后备库,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债券融资培训,推进企业直接融资。(市金融办、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陕西银保监铜川分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市联合征信中心等)

7.推进科技成果转化。根据国家修订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所有权试点,推动奖补、金融支持等政策取得新突破。全力支持省内高校在我市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提高技术转移人员专业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训认证体系,组织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认证工作。(市科技局、市教育局等)

8.培育数据要素市场。制定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实施方案,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和安全保护规范体系,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发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争创国家、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实施数字赋能计划,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机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配合建立全省统一、互通共享的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一云一网一平台”。(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室、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9.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大力开展质量提升行动,按要求组织有关企业参加中国品牌日等活动,引导培育我市质量标杆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风险强制性产品的市场抽查。深入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信息化”商品供应链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等)

10.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法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推动12315 互联网平台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企业发展,简化消费争议处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与企业在线协商,化解消费纠纷。(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司法局、市法院等)

11.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加大龙头物流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推进“互联网+物流”建设,积极发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业态,支持合理布局建设综合性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根据实际情况,推动各区(县)在交通便利、人口相对集中的乡镇(街办)试点建设乡镇贸易中心。(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各区县人民政府等)  

12.推进市场智能化发展。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开展步行街区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升级改造,对街区客流数量、停留时长、客源地信息等数据实现智慧管理,培育“智慧街区”、“智慧商店”,辐射带动区域服务业升级。加强商品交易平台监管,严厉打击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网络交易商品抽检,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持续规范网络交易秩序。积极推进健康云平台建设,开展在线分时预约挂号、预约检查、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疗等服务。(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委网信办、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13.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按照中省部署,减少医疗、 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体育主管部门对举办体育赛事不实施行政许可。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人民银行铜川支行、铜川银保分局等)

14.推动规则、标准等制度开放。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做好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优化对外投资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效益。积极推动绿色建材等新型绿色产品服务认证,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机产业示范园区。鼓励认证机构加大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项目的供给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等)

15.完善市场监管体制。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有效衔接,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加强综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推动抽查统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部门间涉企信息共享。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线上价格监测工作,及时研判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变化趋势。推进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监管新型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将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市场主体享受便利措施和依法实施限制的重要依据。完善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加快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市政府办公室、市市场监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等)

16.健全社会监督机制。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及其他中介机构涉企收费行为,鼓励降低会费标准和经营服务性收费标准,减轻企业负担。鼓励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团体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数据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和行业。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引导机构提供多元化、一站式技术服务。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建立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依托投诉举报热线、信访等渠道,听取生产经营者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大对恶意投诉举报打击力度。(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等)

17.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加强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健全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常态化就业供需对接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提升重大风险提前预警、精准防控能力。加强基本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修订《铜川市粮食应急预案》,提高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厅、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各区(县)、各部门要把党的领导贯穿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全过程、各环节,聚焦市场体系的短板弱项,健全工作机制,细化完善举措,加强部门协作和区域合作,努力畅通市场循环、疏通政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不断夯实市场制度体系,推进市场提质增效。各级发展改革、市场监管、商务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做好方案和措施落实的跟踪督促。

 

附件: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重点任务清单

 

目标要求

重点任务

牵头单位

(一)完善产权保护制度。

1

落实产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依法依规做好产权保护相关工作。

市发展改革委

2

挂牌督办重大复杂侵犯产权犯罪案件,对重大敏感产权刑事案件快速反应。

市检察院

市法院

3

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财产的保护,严厉打击侵犯非公有制财产的犯罪行为。

市公安局

4

完善和细化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交易、保护制度规则,强化重点领域和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持续开展保护知识产权“铁拳”行动,加大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5

完善国有产权交易规则体系,健全自然资源产权体系,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农村产权流转交易规范管理。

市自然资源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国资委

 

 

 

(二)全面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

1

严格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严禁自行发布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2

持续做好清单修订、动态调整与信息公开,确保清单事项与行政审批体系紧密衔接,对市场准入不合理限制和隐性壁垒发现一起解决一起,推动“非禁即入”普遍落实。

市发展改革委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3

放宽市场主体经营场所登记限制,便利各类创业者注册经营。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4

完善企业注销网上服务平台,优化注销办理流程。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

严格落实破产案件受理条件,依法规范审理破产案件,对符合条件的破产案件适用快速审理方式。

市法院

6

对法院裁定强制清算或宣告破产的企业和已吊销满5年以上的企业,根据具体情况分别纳入简易注销登记范围。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三)强化竞争政策基础地位。

1

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抽查、考核、公示制度,鼓励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审查评估。

市市场监管局

2

统筹做好公平竞争增量审查和存量清理,谨防出台排除限制竞争、不当干预等政策措施。    

 

市市场监管局

3

建立违反公平竞争问题举报绿色通道,及时核查举报涉及问题。

市市场监管局

4

加大制止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行为执法力度,加强平台经济、共享经济等新业态领域的反垄断执法,重点查处涉及民生的自然垄断行业典型案件。

市市场监管局

5

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和水电气暖等行业收费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6

积极配合推进市场主体登记注册“跨省通办”“省内通办”,跨区域市场监管案件移送、执法协助、联合执法工作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四)创新土地要素配置方式。

1

推进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稳妥有序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完善城乡基准地价、标定地价制定与发布制度和动态调整机制。

市自然资源局

2

落实“增存挂钩”机制,扎实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健全项目用地保障机制,按照计划跟着项目走原则,重点保障交通、能源、水利、军事和社会民生等重点项目用地。

市自然资源局

3

深化产业用地市场化配置改革,推进工业用地多主体多方式供应。

市自然资源局

4

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和土地用途管制要求前提下,推动不同产业用地类型合理转换,探索增加混合产业用地供给。

市自然资源局

5

积极开展土地指标跨区域交易试点,完善市域内流转、探索跨区域调剂流转机制。

市自然资源局

 

(五)推动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

1

取消落户限制,实行“实际工作+实际居住”落户的户口迁移政策。

市公安局

2

建立基本公共服务与常住人口挂钩机制,落实支持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的财政政策,配合省级部门建设全省统一高效的医疗保障信息平台。提升人力资源服务质量,促进人才、劳动力社会性流动。

市财政局

市医保局

市公安局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

实施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畅通企业、社会组织优秀人才进入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渠道,加大“高精尖缺”人才和创新团队引进、培养、支持力度。深入推进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和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事业单位工资分配政策。

市委组织部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市国资委

(六)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

1

用好企业上市政务服务绿色通道。

市金融办

 

2

积极推广“信易贷”融资模式,持续完善平台管理运营机制,增加企业金融服务供给。

市联合征信中心

市金融办

陕西银保监铜川分局

人民银行铜川支行

3

用好用活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工具,撬动更多信贷资源精准投向涉农、小微和民营企业。

人行铜川中心支行

市金融办

陕西银保监铜川分局

4

加大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推广运用力度,推动贷款利率和市场利率并轨。

人行铜川中心支行

陕西银保监铜川分局

5

搭建市级产业投融资平台,促进投资融资、产业培育、资本整合,盘活现有资源和优质资产。

市金融办

市财政局

(七)推进科技成果转化。

1

根据国家修订发布的技术合同认定规则及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结合我市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市科技局

2

完善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权益分享机制,扩大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所有权试点,推动奖补、金融支持等政策取得新突破。

市科技局

3

全力支持省内高校在我市建立专业化市场化技术转移机构,提高技术转移人员专业服务能力,探索建立技术经理人培训认证体系,组织开展技术经理人培训认证工作。

市教育局

市科技局

(八)培育数据要素市场。

1

制定培育数据要素市场的实施方案,健全数据资源产权、交易和安全保护规范体系,推动数据要素高效流通,发布公共数据资源开放目录。

市发展改革委

2

争创国家、省级数字经济创新发展试验区。

市委网信办

3

实施数字赋能计划,完善数字政府建设运行机制,制定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配合建立全省统一、互通共享的政务信息化和大数据管理服务体系,完善“一云一网一平台”。

市委网信办

市政府办公室

(九)改善提升市场环境和服务质量。

1

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积极组织参加中国品牌日活动陕西省自主品牌展览,引导培育我市质量标杆企业积极申报中国质量奖。

市市场监管局

2

推动企业产品和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检查,加大对高风险强制性产品的市场抽查。

市市场监管局

3

深入落实《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方案》。

市市场监管局

4

推进商品市场创新发展,建立“信息化”商品供应链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长效机制。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十)强化消费者权益保护。

1

加大放心消费创建工作力度,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市市场监管局

市商务局

 

2

充分发挥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作用,支持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行使公益性诉讼权利。

市市场监管局

市司法局

市法院

3

畅通消费维权渠道,依法高效处置消费投诉举报。

市市场监管局

4

推动12315 互联网平台消费纠纷在线解决服务企业发展,简化消费争议处理,引导消费者主动选择与企业在线协商,化解消费纠纷。

市市场监管局

(十一)强化市场基础设施建设。

1

加大龙头物流企业引进和培育力度,推进“互联网+物流”建设,积极发展冷链物流、智慧物流等业态,支持合理布局建设综合性物流园区、信息平台和货物配载中心,完善城乡物流配送体系。

市发展改革委

市交通运输局

市邮政管理局

2

推动各区(县)建设改造一批乡镇商贸中心,促进乡镇消费扩容升级,改造提升农村传统商业网点,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和条件。

市商务局

市农业农村局

(十二)推进市场智能化发展。

1

加快推动5G、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建设一批智能消费综合体验馆。

市委网信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

开展步行街区硬件建设和基础设施配套升级改造,对街区客流数量、停留时长、客源地信息等数据实现智慧管理,培育“智慧街区”、“智慧商店”,辐射带动区域服务业升级。

市委网信办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加强商品交易平台监管,严厉打击电商平台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不正当竞争等违法违规行为,不定期开展网络交易商品抽检,组织实施网络市场监管专项行动,持续规范网络交易秩序。

市委网信办

市市场监管局

4

积极推进健康云平台建设,开展在线分时预约挂号、预约检查、远程医疗、人工智能辅助诊 疗等服务。

市委网信办

市卫生健康委

(十三)扩大服务业市场开放。

1

支持社会资本依法进入资产管理、债券市场等金融服务业。

市金融办

 

2

按照中省部署,减少医疗、 教育、体育、托幼、环保、市政等领域市场准入限制,取消对营利性医疗、教育等机构在证照办理、设备购置等方面的不合理限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市场监管局

市卫生健康委

市教育局市

生态环境局

3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体育主管部门对举办体育赛事不实施行政许可。

市教育局

4

严格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十四)推动规则、标准等制度开放。

1

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实施条例,做好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服务工作,落实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制度,建立重点外资企业联系制度,提高外商投资服务水平。

市商务局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对外经济合作中心

2

优化对外投资服务,加强风险防范,提升对外投资合作质量效益。

市商务局

3

积极推动绿色建材等新型绿色产品服务认证,积极培育具有地域特色的有机产业示范园区。

市市场监管局

4

鼓励认证机构加大高端品质自愿性认证项目的供给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

 

(十五)完善市场监管体制。

1

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与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有效衔接,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加强综合检查,避免多头执法,推动抽查统一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加强部门间涉企信息共享。

市市场监管局

2

健全对新业态的包容审慎监管制度,按照鼓励创新、平等保护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

市市场监管局

 

3

探索开展重要民生商品线上价格监测工作,及时研判重要民生商品市场价格变化趋势。

市市场监管局

4

推进更多重点领域深入实施信用监管新型机制,鼓励市场主体主动向社会做出信用承诺,将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市场主体享受便利措施和依法实施限制的重要依据。

市政府办公室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5

完善信用修复和异议处理机制。

市征信中心

市发展改革委

6

加快梳理可开展信用承诺的行政许可事项和政务服务事项,及时向社会公开,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精准便利的服务。

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十六)健全社会监督机制。

1

鼓励行政部门在法律法规范围内,以委托或购买服务方式支持行业协会商会发展,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制修订,根据行业发展需要制定发布产品和服务团体标准,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数据统计、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更好服务企业和行业。

 

市民政局

 

2

按照国家认监委的统一部署,推行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制,引导机构提供多元化、一站式技术服务。

市市场监管局

3

健全公众参与监督的激励机制,建立消费者投诉信息公示制度。

市市场监管局

4

依托投诉举报热线、信访等渠道,听取生产经营者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加大对恶意投诉举报打击力度。

市市场监管局

(十七)维护市场安全和稳定。

1

加强经济形势分析预测,健全经济政策协调机制,加强常态化就业供需对接协调机制,完善促进消费的体制机制。

市发展改革委

市商务局

2

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提升重大风险提前预警、精准防控能力。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

加强基本民生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探索推进重点工业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

推进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坚行动,开展重点品种、重点领域食品安全专项整治。

市市场监管局

5

修订《铜川市粮食应急预案》,提高粮食和战略、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能力。

市发展改革委


网络编辑:体改法规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