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发展改革委公文格式及排版要求
一、公文的版面设置
公文用纸幅面尺寸:采用国际标准A4型纸。(标准210mm×297mm)
公文页边与版心尺寸为:公文用纸上边距37mm,下边距35 mm;左边距28±1mm,右边距26±1mm;版心尺寸156mm×225mm(不含页码)。
二、眉首部分
眉首由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发文机关标志、发文字号、签发人等要素组成。
(一)份号:公文印制份数的顺序号,即将同一文稿印刷若干份时每份公文的顺序编号。涉密公文应当标注份号。一般用6位3号阿拉伯数字,顶格排版在版心左上角第一行。
(二)密级和保密期限:密级分为绝密、机密和秘密;如需标注密级和保密期限,一般使用3号黑体字,顶格排版在版心左上角第二行,两字之间空一字。
(三)紧急程度:如需标注紧急程度,一般用3号黑体字,顶格排版在版心左上角;如需同时标注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按照份号、密级和保密期限、紧急程度的顺序自上而下分行排列。
(四)发文机关标识:通常称“文头”。居中红色套印在文件首页上端。联合行文时,发文机关标志可以并用联合发文机关名称,也可以单独用主办机关名称,“文件”二字置于发文机关名称右侧,上下居中排布。
(五)发文字号:置于发文机关标识下空两行,居中排布。年份、序号用阿拉伯数码标识;年份应标全称,用六角括号“〔 〕”括入;序号不编虚位(即1不编为001),不加“第”字。联合行文使用主办机关的发文字号。上行文的发文字号居左空一字编排,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
(六)签发人:平行排列于发文字号右侧。发文字号居左空1字,签发人姓名居右空1字;签发人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签发人后标全角冒号,冒号后用3号楷体字标识签发人姓名。如有多个签发人,签发人姓名按发文机关的排列顺序依次从左到右,自上而下依次均匀排列,一般每行排两个姓名,回行时与上一行第一个签发人姓名对齐。应使发文字号与最后一个签发人姓名处在同一行,并使红色分隔线与之的距离为4mm 。
三、主体部分
主体由公文标题、主送机关、正文、附件说明、发文机关署名、成文时间、印章、附注、附件等要素组成。
(一)公文标题:由发文机关名称、事由和文种组成。除法规名称加书名号外,一般不用标点符号。位于红色分隔线下空两行,用小2号小标宋体字,可分一行或多行居中排布。标题排列应当使用梯形或菱形,不得使用长方形和沙漏形。
(二)主送机关:编排在标题下空一行,左侧顶格3号仿宋_GB2312体字标识,回行时仍顶格。最后一个主送机关名称后标全角冒号。如主送机关名称过多导致公文首页不能显示正文时,应当将主送机关名称移至版记。
(三)公文正文:公文首页必须显示正文。编排在主送机关名称下一行,每自然段左空2字,回行顶格,数字、年份不回行。正文以3号仿宋_GB2312体字,一般每面排22行,每行排28字。(段落一般设置为28.5)
正文序列号使用形式:从左至右横排、横写。其标识第一层为“一、”,第二层为(一),第三层为“1.”,第四层为(1)标注;一般第一层用黑体字、第二层用楷体字、第三层和第四层用仿宋体字标注(即正文中仿宋_GB2312体字加粗)。
(四)页码:用4号半角宋体阿拉伯数字,编排在公文版心下边缘之下一行,数码左右各放一条4号一字线。单页码居右空1字,双页码居左空1字。公文的版记页前有空白页的,空白页和版记页均不编排页码。公文的附件与正文一起装订时,页码应当连续编排。
(五) 发文机关署名及印章
1、署发文机关全称或者规范化简称。
2、加盖印章的公文
成文日期一般右空四字编排,印章用红色,不得出现空白印章。
单一机关行文时,一般在成文日期之上、以成文日期为准居中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使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居中心偏下位置,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联合行文时,一般将各发文机关署名按照发文机关顺序整齐排列在相应位置,并将印章一一对应、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最后一个印章端正、居中下压发文机关署名和成文日期,印章之间排列整齐、互不相交或相切,每排印章两端不得超出版心,首排印章顶端应当上距正文(或附件说明)一行之内。
当公文排版后所剩空白处不能容下印章位置时,应采取调整行距、字距的措施加以解决,务使印章与正文同处一面,不得采取标识“此页无正文”的方法解决。
3、不加盖印章的公文
单一机关行文时,在正文(或附件说明)下空一行右空二字编排发文机关署名,在发文机关署名下一行编排成文日期,首字比发文机关署名首字右移二字。
联合行文时,应当先编排主办机关署名,其余发文机关署名依次向下编排。
党的机关有特定发文机关标志的普发性公文可以不加盖印章。
(六) 成文时间:署会议通过或者发文机关负责人签发的
日期。联合行文时署最后签发机关负责人签发的日期。标识在正文之下,空两行右空4字。用汉字将年、月、日标全;“零”写为“○”。
(七)附注:是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如公文的发放范围、
政府信息公开方式、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等。公文如有附注,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居左空二字加圆括号编排在成文时间下一行。
“请示”件必须在附注处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八)附件:公文如有附件,在正文下空一行左空2字用3号仿宋_GB2312体字标识“附件”,后标全角冒号和名称。附件如有序号使用阿拉伯数码(如“附件:1.× × × × × ”);附件名称后不加标点符号。附件名称较长需回行时,应当与上一行附件名称的首字对齐。附件应与公文正文一起装订,并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附件” ,有序号时标识序号;附件的序号和名称前后标识应一致。如附件与公文正文不能一起装订,应在附件左上角第1行顶格标识公文的发文字号并在其后标识附件(或带序号) 。
四、公文版记部分
版记由抄送机关、印发机关、印发日期等要素组成。
(一)抄送机关:如有抄送机关,一般用4号仿宋_GB2312体字,在印发机关和印发日期之上一行,左空一字编排“抄送”,后标全角冒号;抄送机关用逗号隔开,回行时与冒号后的首字对齐,最后一个抄送机关名称后标句号。
如需把主送机关移至版记,除将“抄送”二字改为“主送”外,编排方法同抄送机关。既有主送机关又有抄送机关时,应当将主送机关置于抄送机关之上一行,之间不加分隔线。
(二)印发机关和印发时间:编排在末条分隔线之上,占1行位置;用4号仿宋_GB2312体字。印发机关左空1字,印发日期右空1字。用阿拉伯数字将年、月、日标全,年份应当全称,月、日不编需日(即1不编为01),后加“印发”二字。
注:公文格式常见错误
1、没有发文机关标识(非红头文件)。
2、发文字号不规范。
3、上行文(请示、报告、意见)没有签发人。
4、公文标题缺要素、用词不当。
5、正文错别字、层次不当、字体字号不规范。
6、附件格式不规范。
7、日期格式不规范。
8、抄送不规范(乱抄送、抄送领导个人、内部抄送)。
9、版记要素不全、多余。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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