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4-06-11 14:44

按照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要求,即日起以下审批事项资料将不再在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受理。
  一、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包括:城市基础设施、公检法司、保障性住房、业务技术用房等建设工程项目;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项目;农业、林业、水利、果业等项目;工业、产业类等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环境资源等项目;以工代赈类项目;能源类项目)
  二、重大和限制类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包括: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教育、卫生、民政等社会事业项目;农业、林业、水利、果业等项目;工业、产业类等项目;交通基础设施、环境资源等项目;能源类项目)
  三、外资投资项目核准
  四、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实施方案行政许可
  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
  请各项目单位将项目资料提交至市便民服务中心43号窗口办理,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2839372(市政府便民服务中心43号窗口)     
       3183084(市发展改革委办公室)
                              2014年6月9日

网络编辑:云丰华
信息审核:云丰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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