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冬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来源:1 发布时间:2026-01-15 15:16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共建筑空调系统科学运行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的相关要求,市节能监察中心于2026年1月14日采取单位自查、现场监察等形式对正大国际广场、铜川九洲国际酒店、印台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印台区数字经济双创园等4家单位开展了冬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经过现场监测,被监察单位均符合国家冬季空调温度不高于20摄氏度的要求。


网络编辑:铜川市节能监察中心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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