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2024-2025年度冬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推进我市节能降碳和节约用电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和《陕西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相关规定,市节能监察中心于2025年1月14日采取单位自查、现场监察等形式对铜川市耀州区鼎尚商城有限公司、铜川红玫瑰商务有限责任公司、铜川大厦实业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进行了冬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经过现场监测,被监察单位均符合国家冬季空调不高于20摄氏度的要求。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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