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为充分发挥节能审查源头能耗控制作用,进一步强化企业用能事中事后监管,按照《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23〕1273号)要求,市节能监察中心于2024年10月24日,对“十四五”期间省级批复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能效评价意见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工作。
检查组采取召开座谈会、现场检查和核查资料等方式,对企业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能效评价意见,项目节能验收、履行相关用能承诺,举证资料数据填报等情况进行了认真检查。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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