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2017年价格举报分析
一、价格举报总体情况
2017年,全市共受理价格咨询与投诉671件。其中,接受咨询605件,查办价格举报66件,办结率100%。退还群众多收价款32246元,罚款7749元,制止价格违法行为、为群众挽回经济损失30万元。
从统计种类数量看:受理量比去年同期增长38% ,其中价格咨询增长39% ,举报投诉增长35% 。举报投诉排名前五位的行业分别是物业管理、房地产、停车收费、医药、交通运输。价格咨询数量排名前5位的行业分别是:房地产、交通运输、物业管理、停车收费、社会服务。从价格举报的峰谷时段看:价格举报受理量最多的集中在11月份,占全年受理总量的27% ,受理的主要问题为商品房价外收费和物业小区收费;其次是8月份,停车收费类咨询反映居多。
二、价格举报热点问题
1.物业管理类收费举报居行业之首
共受理咨询举报120件,其中查办23件,占举报调查数量之首。主要问题: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反映通信行业基站电费及通信基础设施进场费高的问题;水电损耗分摊产生的争议;装修押金未及时清退;高层电梯收费争议等;进入冬季以来,群众围绕小区供暖收费相关问题咨询反映者众多。究其产生物业收费问题的原因:近年来我市居民住宅小区日益增多,但是物业法律法规还不完善,与开发商脱离的独立的物业管理公司尚在起步阶段,经济状况不佳,往往寄希望于收费加以改善;历史遗留问题给物业公司和小区居民留下隐患引发纠纷;物业企业人员素质不高、价格法制意识薄弱、一部分业主认识偏差也是引发物业纠纷的重要因素。
2、房地产类价格问题不容忽视
共受理咨询举报125件,其中查办19件。主要问题:房屋销售时没有严格执行商品房有关明码标价的规定,反映商品房价外收取天然气安装工料费等;在房屋过户当中,个别开发商收取合同更名费等等。房地产类价格问题的原因:首要的是开发商对国家和省上有关商品房明码标价规定的理解不到位、重视不到位,缺乏遵守明码标价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和自律意识,客观上形成价外收费的事实。其次是群众对商品房明码标价政策关注度高,通过12358电话等多种渠道询问、反映、求证。如:10月中旬,国家、省上下发了关于开展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联合检查的通知后,群众从媒体上获取全国开展专项检查消息,对自身买房中涉及到的房价外收费问题或咨询,或投诉,因而来电来访骤增。经调查了解反映的问题,大多数商品房销售价格行为规范,少部分还存在着对以前年度房价外收取天然气安装工料等费未清退彻底,我局督促开发商抓紧办理,不要遗漏,对收费没有问题的均向群众作出耐心的解释,尽量消除群众心头疑虑。
3. 交通运输类价格及停车收费问题关注度高
受理停车收费咨询与投诉82件,其中查办7件。受理交通运输类价格咨询与投诉105件,其中查办3件。主要问题:个别物业公司随意收取小区车辆停放服务费、有的不执行停放不超过半小时免费的规定;经营性停车场不按规定收费;通村客运车辆不执行价格公示及没有严格执行儿童票价问题;出租车司机不打计价器,一口价收费等。究其原因:一是少数经营者在利益驱动下违反政府指导价乱收费,有的借助垄断优势实行服务和收费,消费者无选择的权力。二是经营者特别是私营者价格政策意识薄弱,导致服务收费随行就市。三是属于政府指导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实行放开,由此而产生的价格矛盾和问题相对较多。如小区停车服务价格,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制定或调整小区内放开的停车服务标准,应充分履行协商程序,在此期间物业公司往往没有严格遵守。
4.通过网络、媒体、信箱进行咨询和举报者日益增多
除来电、来访外,2017年通过媒体、信箱、网络反映价格问题30件,占到全年查办量的45% ,内容涉及房屋销售、物业服务、水、电、气、交通及放开商品经营的各个行业,统计显示:随着国家、省、市新的价费政策的出台及互联网络的发达,人们对政策掌握、关注度和维权意识都有很大的提高,善于联系自己和身边遇到的实际情况进行对照,尤其是通过网络渠道表达诉求方便、快捷、透明度高,强化了社会监督,同时考量了职能部门的执法能力,对今后的物价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密切关注价格举报动态,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是今后物价部门一项重要的工作职责。
三、下一步工作思路
1.充分发挥12358价格监管平台作用。继续做好价格举报系统的网络维护、运行工作,运用电话语音受理平台和业务处理系统,落实12358电话的“首问负责制”,完善价格应急处理机制,加强举报工作培训,规范举报工作流程。
2.加强组织领导。举报工作是物价工作的窗口和形象,应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落实举报工作,实行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亲自抓重点案件,全体价格执法人员共同参与的局面,上下形成工作合力。
3. 加强协调沟通。实行“时时在线、常常报告、定期汇商、按时反馈”工作流程,对区县举报工作加强指导,负责举报工作的科室、领导和承办人员、科室要定期会商有关案件,细致地与诉求人沟通,了解情况,讲解政策,反馈处理结果。
4.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房地产、物业管理、交通运输、生活必需品和生活性服务业等民生价格热点问题,加大市场价格检查和巡查力度,严格履行价格执法程序。
5.和有关媒体加强合作,建立价格违法行为通报制度,宣传价格举报工作成效,适时曝光价格违法案件。
2017年12月29日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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