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委被省政府评为“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部门

来源:发改委 发布时间:2011-05-30 17:49

    近日,省政府以陕政函[2011]86号印发了《关于表彰“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由于我委工作成效显著,被评为“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部门,节能监察中心被评为“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单位。节能监察中心主任王红侠、交通能源科副科长冯科被评为全省“十一五”节能减排先进个人。

    “十一五”期间,我委承担着综合分析全市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战略问题;组织拟订全市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协调全市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市节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我委圆满完成了“十一五”全市节能减排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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