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节能监察中心开展夏季空调温度控制 标准执行情况专项监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公共建筑空调温度控制标准的通知》(国办发[2007]42号)精神,加强我市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控制管理,促进节能降耗,市节能监察中心组织各区县节能监察中心于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对公共机构及公共建筑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监察,并于2021年8月19日抽查了正大国际广场、麦谷鲜生王益分店等单位夏季空调温度控制标准执行情况,经过现场检测,被抽查单位符合国家公共建筑夏季室内空调温度不低于26摄氏度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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