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认真
学习贯彻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

来源:粮食物资发展科 发布时间:2021-04-19 14:16

新修订的《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出台后,全市粮食和物资储备系统广大干部通过网络平台、新闻报道进行了认真自学,在自学的基础上,为深入推进《条例》的贯彻落实,4月15日,市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召开机关全体人员和直属单位负责人专题会议,对学习贯彻《条例》作了进一步安排。

会上,原文学习了《条例》,重点学习领会《条例》新修订的粮食安全实行党政同责、取消粮食收购资格行政许可、加强粮食流通领域的管理和监管、加大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等内容,为今后落实粮食流通管理职责打下基础。

会议要求,一是认真学习《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政府储备粮食仓储管理办法》、《政府储备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一《条例》两《办法》”)。全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一《条例》两《办法》”,深刻领会精神实质,增强依法管粮意识,提升依法管粮能力。二是广泛宣传“一《条例》两《办法》”。各区县和各单位要结合市场检查、库存检查、粮食收购检查、粮油安全大检查、世界粮食日、粮食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工作,做好重点对象的宣传,提高社会各界对“一《条例》两《办法》”的知晓率,引导粮食经营者依法诚信经营、粮食生产者和消费者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三是严格依法管粮。全市各级粮食和物资储备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执行“一《条例》两《办法》”及“一规定两守则”,明确监管职责,优化监管措施,严格规范政策性粮食经营活动,强化粮食质量安全监管,防止和减少粮食损失浪费,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加强粮油仓储规范化管理,切实维护好粮食流通秩序,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网络编辑:粮食物资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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