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农 业 农 村 局
转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
及相关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区县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新区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实施意见的通知》(发改农经〔2020〕350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生猪生产及相关产业的实施意见(发改农经〔2020〕350号)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5月13日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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