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编制我市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实施意见的通知
市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商务局、文化和旅游局、人行铜川市中心支行、国家税务总局铜川市税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银监分局、总工会、工商联等相关部门:
根据省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学技术厅等20个部门印发的《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陕发改就业〔2019〕405号)(以下简称意见)要求,我委拟组织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提出我市贯彻落实意见。请各相关部门结合《意见》中的总体要求和职责分工等内容要求,按照各自职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意见,于2019年5月31日前报我委社会发展科。
附件:关于印发《关于大力发展数字经济稳定并扩大就业的
实施意见》的通知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5月24日
(联系人:刘菊芳 电话:3183713 邮箱:535208302@qq.com)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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