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党组发〔2019〕35号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建立个人廉政档案有关事项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9-08-19 17:50
各党支部,机关各科室、委属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监督管理工作,全面掌握和综合评价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情况,有效促进廉洁从政行为,根据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相关规定和市纪委监委要求,现决定在全委(局)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坚持实事求是、依纪依规、积极稳妥、统筹推进的原则,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
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教育、监督和管理,特别是对“关键少数”的经常性监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为发展改革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建档范围
  委(局)机关及下属单位科级干部,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三、建档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事项报告情况;
  2.信访举报情况,主要包括信访举报反映问题、核查结论、处理纠正情况;
  3.接受组织约谈、谈话函询、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党政纪处分、司法处理等情况;
  4.个人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年度述职述廉报告;
  5.其他应该纳入廉政档案的信息。
  个人廉政档案作为评价干部和开展廉政责任追究的参考材料,由人事科统一管理。
  四、廉政档案的管理
  1.廉政档案实行专人管理,确定一名廉政档案保管人员,对党员干部廉政事项立卷建档、一人一档,并同时建立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科级干部、企业党支部书记、领导班子成员每年填报一次
  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如个人事项发生较大变化,可随时报告。档案保管人员要对廉政档案及时更新维护,确保档案信息的准确性。
  3.查阅党员干部个人廉政档案,必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并做好借阅登记;未经批准的,保管人员不得擅自提供和外借相关资料。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有利于收集信息、掌握情况、强化日常监督管理,有利于干部自我提醒、自我教育,增强主动接受组织监督的意识。各单位要站在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切实重视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工作,将其作为落实主体责任、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有效措施和重要抓手,认真抓好抓实。
  (二)认真细致填报。党员干部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正确认识建立廉政档案工作的重要意义,自觉接受组织监督,将其视为组织的关爱和提醒,在填报个人有关信息时,必须做到客观真实,并向组织作出庄严承诺。廉政档案使用统一规范的表格,电子版从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fgw.tongchuan.gov.cn下载。
  (三)加强管理更新。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是一项动态的、长期的工作,要做好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有关信息的初次审核报送和动态更新工作,并使之形成长效机制,成为强化干部监督管理的有力抓手。10月31日前完成委(局)机关科级干部廉政档案初次信息的集中审核和报送工作;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的初次建立工作。
  (四)严肃工作纪律。驻委纪检监察组将对填报的档案内容进行抽查核实,无故瞒报、漏报、错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附件:1.廉政档案登记表.doc
     2.干部个人基本信息及有关事项报告表.doc
     3.处理信访举报情况登记表.doc
     4.实施谈话提醒、通报、诫勉谈话等情况登记表.doc
     5.党员领导干部党纪、政纪处分情况登记表.doc
     6.市发展改革委科级干部任前廉政考试情况登记表.doc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9年8月15日
网络编辑:人事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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