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水 务 局
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4-26 17:10

耀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水务局:

按照省发展改革委、水利厅《关于下达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9〕434号)精神,现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272万元,专项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建设,具体投资安排和建设内容详见附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实施

请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关于做好“十三五”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作的通知》、《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切实落实地方主体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实施,加强项目管理。要坚持先建机制、后建工程,抓紧落实各项建设条件,推动工程尽早开工和形成实物工作量。项目建设所需其他资金要确保足额及时到位。

二、分解落实

请在收到投资计划文件20个工作日内将投资分解落实到具体项目,明确各项目解决的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饮水安全问题任务。在分解投资计划时,计划新开工项目应有扎实的前期工作基础,具备开工条件,在建项目各项建设手续应当完备,确保投资计划分解后,项目能够及时开工建设。要加强工作沟通和项目筛查,严格概算控制,坚决防止重复安排投资。计划下达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水务局备核。

三、项目监管

项目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主体责任,严格按批复组织项目建设,及时准确上报进度数据和信息,保障项目按期建成发挥效益。要自觉接受各级监管部门和监管责任人的监督检查。对监管部门提出的问题要积极整改,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整改情况。

项目的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要严格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日常监管直接责任。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中的监管责任人应随时掌握项目建设情况,原则上应做到“三到现场”,即开工到现场、建设到现场、竣工到现场,并及时主动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市发展改革委会同市水务局适时对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基层发展改革部门和水利部门要发挥就近就便监管优势,努力做到问题早发现、早解决,避免等到审计、督查发现问题才解决。要建立工作机制,制定监管计划,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日常调度、在线监测、专项稽察和监督问责。

四、按月调度

列入本批投资计划的项目,均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监管体系,请及时将计划分解下达情况纳入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严格做好项目信息数据填报和审核工作,提高填报数据质量,务必于每月4日前填报更新本批项目开工情况、投资完成情况、工程形象进度等数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对所有项目实施在线监测,定期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在一定范围内公开评价结果,并将监测结果作为后续投资安排的重要参考。

五、绩效目标

本次计划总体绩效目标是: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19年完工项目可初步发挥效益(绩效目标表附后)。

请加强对绩效目标实现情况的监控,发现问题要及时纠正,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实现。省上将适时组织开展绩效评价。

附件:1.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及任务清单表

2.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

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川市水务局

2019年4月26日

附件1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

及任务清单

任务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规模

开工年份

建成年份

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年度建设内容

任务性质

项目(法人)单位及项目责任人

日常监管直接责任单位及监管责任人

备注

铜川市

 

 

 

 

272

 

 

 

 

 

耀州区2019年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新建及改扩建

根据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规划和三年滚动计划开展2019年度工程建设。重点解决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和贫困村贫困户饮水安全问题

2019

2019

272

对标准偏低、规模偏小的已建供水工程进行改造、配套、联网,适当新建供水工程,以及水源保护和水质保障等

指导性任务

耀州区水务局—邱彦刚

铜川市水务局—王建利

 

附件2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专项

2019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绩效目标表

2019年度)

专项名称

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

下达地方或单位

耀州区

本次下达中央预算内投资(万元)

272

总体目标

年度投资计划执行良好,保障建设质量和效益,有效控制投资概算,2019年完工项目初步发挥效益。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值

 

实施效果指标

产出指标

支持现(区)数量(个)

1

 

 

 

年度工程质量合格率

90%

 

 

 

年度建设任务完成率

80%

 

 

 

概算控制基本符合要求的项目比例

80%

 

 

效益指标

基本实现年度经济效益目标比例

80%

 

 

 

基本实现年度社会效益目标比例

80%

 

 

 

生态环境影响控制及生态效益发挥基本符合要求的比例

80%

 

 

 

建设方案和施工质量总体符合工程设计或有关规范标准的项目比例

80%

 

 

满意度指标

受益群众基本满意的比例

80%

 

过程管理指标

计划管理指标

投资计划分解(转发)用时达标率

80%

 

 

 

“两个责任”按项目落实到位率

100%

 

 

资金管理指标

中央预算内投资支付率

60%

 

 

 

总投资完成率

80%

 

 

项目管理指标

项目开工率

90%

 

 

 

超规模、超标准、超概算项目比例

10%

 

 

监督检查指标

审计、督查、巡视等指出问题项目比例

0


 

网络编辑:农村经济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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