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铜 川 市 财 政 局
铜 川 市 水 务 局
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
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

来源: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21 14:50

耀州区、王益区发展改革局、财政局、水务局:

按照省发改委、财政厅、水利厅《关于下达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的通知》(陕发改投资〔2018〕1728号)精神,现将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下达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计划共安排我市农村饮水安全项目2处,总投资786.7万元,其中:省级资金710万元、市县自筹资金76.7万元,解决和改善提高3813人的饮水安全问题(其中贫困人口416人)。具体项目和投资规模详见附表。

二、区县有关部门要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项目建设管理工作。水利部门作为农村饮水安全项目组织实施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项目实施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做好项目组织实施、日常管理、质量监督、竣工验收等工作;发改部门要做好投资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监督检查等工作;财政部门要做好预算下达、资金拨付、配套资金落实、资金管理监督等工作。

三、有关区县要强化项目管理,加快建设进度,保质保量完成建设任务,严格执行《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要求和有关技术标准、规程,千吨万人规模以上的集中供水工程严格执行“四制”,规模以下的小型项目采取“一县一法人”、打捆招投标和巡回监理的方式,组织专业队伍进行施工;农户自建、自用、自管的零散工程,切实做好技术指导和服务工作。同时,严把招标采购关、设备进场关、质量抽检关、施工工序关和竣工验收关,做好管材管件、隐蔽工程和分部工程等中间环节的质量监管。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加快建设进度,确保于8月底前完成建设任务。

四、本批项目资金计划实行全过程监管。项目实施过程中,要定期报送项目建设实施情况,并按照规定及时报送有关建设进度月报、旬报、年报等统计报表;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项目实施的监督检查,严禁擅自调整项目计划,变更建设内容,更不得挤占、截留、挪用项目建设资金;要与其他资金渠道安排的农村饮水项目做好衔接,避免重复安排。项目实施完毕后,要注意做好有关工程、建设资料的存档和管理工作。

附件:2019年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项目资金计划项目表.xls

网络编辑:农村经济发展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