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发改党组发〔2018〕48号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 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

来源:市发展改革委 发布时间:2018-10-19 09:56
各科室、委属各单位,各党支部:

根据《中共铜川市委关于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铜字〔2018〕57号)精神,为切实抓好《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条例》修订的重大意义,提高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

党的十九大把纪律建设纳入新时代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在党

章中充实完善了纪律建设相关内容,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

核心的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对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是进一步总结提炼党的建设新实践新经验,对党章和《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要求的细化具体化;是针对管党治党存在的突出问题扎紧制度笼子,实现制度与时俱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治本之举。各支部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树牢“四个意识”、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实践,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行动自觉,切实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使党的纪律在全体党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入心入脑,正真把党规党纪权威性、严肃性树立起来。

二、准确把握《条例》的核心要义,将纪律要求贯穿到管党治党全过程

此次修订的《条例》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充分体现了党的纪律鲜明的政治性、时代性、针对性,为新时代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提供了重要遵循。学习贯彻《条例》要准确把握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条例》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对管党治党中的突出问题特别是“七个有之”问题作出更有针对性的规定,有利于引导全党增强“四个意识”,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是《条例》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价值取向,紧密结合新时代新使命新要求,规定对落实新发展理念不力、失察失责,造成较大或重大损失的,从重或加重处分;增加对扶贫脱贫中优亲厚友、显失公平的处分规定,对克扣群众财务,违规收取费用等侵害群众利益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增加利用宗教或黑恶势力等欺压群众,或纵容涉黑涉恶活动、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处分规定,有利于全党更好地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是《条例》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新型违纪行为作出纪律处分规定,在组织纪律中,对故意规避集体决策、借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等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行为作出规定;进一步明确对任人唯亲、排斥异己、封官许愿、说情干预、跑官要官、突击提拔或调整干部等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在廉洁纪律中,增加对利用参与企业重组改制、定向增发、兼并投资、土地使用权出让等决策、审批过程中掌握的信息买卖股票,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通过购买信托产品、基金等方式非正常获利行为的处分规定;规定对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的钱款、住房、车辆等,或通过民间借贷等金融活动获取大额回报,影响公正执行公务行为的纪律处分;对以学习培训、考察调研、职工疗养等为名变相公款旅游,参加所管理企业、下属单位组织的考察活动借机旅游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作出处分规定。在工作纪律中,针对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增加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以及单纯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在实际工作中不见诸行动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规定对在上级检查、视察工作或向上级汇报、报告工作时纵容、唆使、暗示、强迫下级说假话、报假情的,从重或加重处分。在生活纪律中,增加不重视家风建设,对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失管失教等行为的处分规定。这些新规定有利于强化对关键领域、薄弱环节的纪律约束,使广大党员干部懂法纪、明规矩、知敬畏、存戒惧,筑牢不可触碰的底线。

三、认真抓好《条例》的学习宣传教育,切实筑牢思想和纪律防线

《条例》是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指引,是管党治党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要把《条例》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班子成员带头学习。机关党委要结合实际,扎实抓好全系统对《条例》的学习宣传贯彻工作。各党支部要把学习《条例》作为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与冯新柱案“以案促改”、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相结合,坚持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采取交流研讨、培训辅导、知识测试等形式,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的学习。充分利用委网站、电子屏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加大宣传力度,推动《条例》学习不断深入。要结合全面从严治党实际,充分发挥正面典型倡导和反面案例警示作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自觉对照《条例》规范自身行为、守牢纪律底线,坚决与违纪行为作斗争。

四、扎实抓好《条例》的贯彻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要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巩固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的常态化效果,下大力气建制度、立规矩、抓落实、重执行,充分发挥纪律建设标本兼治的利器作用。委纪检组、监察室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要以贯彻执行《条例》为抓手,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强纪律建设,加大执纪问责力度,坚决纠正随意变通、恶意规避等现象,确保《条例》各项规定落到实处,着力营造发展改革系统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各支部要及时向委党组上报学习宣传贯彻《条例》情况。



                               中共铜川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组

                                    2018年10月18日

网络编辑:人事科
信息审核: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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